存在-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 Wiki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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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英語:Existence),又譯為實在、存有,是一個哲學概念,按照20世紀西方存在主義哲學家的定義,是具有難以改變,但能夠改變的特性。
而相對於存在的不存在(虛無)則是具有難以控制,但能夠控制的特性。
而兩者的界別存在於(無限線)的正反面上。
但此界別中的正反面本不存在,故分辨的方向只在乎於其外延對該物的影響。
貝克萊認為,無法被感知的事物(包括被神感知),就無法證明其存在,故「存在就是被感知」。
黑格爾認為,存在不過是絕對理念的一個最簡單的規定;存在主義所說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