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口雨遮 解釋令
po文清單文章推薦指數: 80 %
關於「出入口雨遮 解釋令」標籤,搜尋引擎有相關的訊息討論:
延伸文章資訊
- 1有關「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條第3款及第 ... - 營建署
二、雨遮應位於外牆窗戶或開口上緣五十公分範圍內,且不可超過直上層樓地板之下緣。 三、前二項窗戶或開口上方為結構外露樑且併同設置雨遮板者,該樑及雨遮板均 ...
- 2檢索| 中華民國內政部營建署全球資訊網
規定之配電設備及其防護設施、地下層突出基地地面未超過1.2公尺或遮陽板有1/2以上為透空,且其深度在2公尺以下者,不計入建築面積;陽臺、屋簷及建築物出入口雨遮突出 ...
- 31001125-台南市建築執照建築法令複核小組第7次會議紀錄.pdf
決議:本案將由建管科向營建署申請釋示,於相關解釋函令發布前,屋頂突 ... 一﹑就建築構造而言,並無所謂不同於雨遮之另一種「出入口雨遮」之構造。
- 4技術規則與解釋令 - 台中縣建築師公會
102-1225函轉內政部營建署釋示有關個別農舍之外牆或其代替柱遮陽板陽臺屋簷出入口雨遮雨遮花臺於一樓地板施作.. 完整內容→ · 102-0621內政部營建署函關於台中 ...
- 5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162 相關法條
一、每層陽臺、屋簷突出建築物外牆中心線或柱中心線超過二公尺或雨遮、花臺突出超過一公尺者,應自其外 ... 三十四、避難層:具有出入口通達基地地面或道路之樓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