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票31億元男子賣芭樂票判刑5年半| 法律前線| 社會|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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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林姓男子為首的不法集團,自2014年起陸續用人頭開立24間空殼公司,對外販售空頭支票,跳票金額高達31億元,導致購買者損失慘重,新北地院今天依詐欺取財等罪判林男5年6月徒刑,可上訴。
全案除了林男,負責辦理公司登記、變更負責人的何姓男子,兜售空頭支票的楊姓男子,及協助尋找人頭的馬姓、謝姓和譚姓3名男子,5人因涉案情節及犯後態度不同,分判1年4月到6年不等刑期。
判決指出,林男等人為了一己私利,自2014年開始開立空殼公司,並以1萬5千元到2萬5千元不等金額尋覓願意充當公司負責人的人頭,待公司負責人變更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