鷸蚌相爭,漁人得利- 維基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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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音: 形容兩方鬥到你死我活,最後(竟然)被第三方執到死鷄。

典故出自《戰國策·燕策二》:趙國想攻打燕國,燕國派出蘇秦個細佬蘇代去趙國講和。

蘇代同趙惠王講咗個故仔:「有隻蚌喺沙灘上面曬太阳。

有隻鹬啄隻蚌,想食蚌肉。

隻蚌出恆力夾住隻鹬嘅尖嘴。

雙方都唔肯退讓。

最後有個漁夫來到,幾下手勢就將隻鷸同隻蚌捉澌返去。

」蘇代將趙國同燕國比做鷸同埋蚌,將秦國比做漁夫,最後講服咗趙惠王,趙惠王決定唔打燕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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