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地」之間的差別- Dearest you, rosyloves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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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可能、能夠等表示能力的助動詞,動詞在句尾。
如:「我走得動!」 (13)引領副詞的介系詞。
如:「跑得快」、「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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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的」、「得」、「地」之間的差別
2009/12/05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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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文章關於「骨董」和「古董」之間的差別之前我發了一篇解說的文章,獲得一些迴響,同時也有網友詢問相關問題,乾脆就特別撰文來剖析幾個常見的字。
在寫作上,許多人對於讀音相近的「的」、「得」、「地」,似乎都有類似的疑問,那就是:這三個詞,到底該如何使用纔對?「的」、「得」、「地」這三個字,貌似時常會讓人覺得無所適從,我簡單整理了一下,試圖用最容易理解的方式來解說看看,若有意見,也請不吝指正。
(一)的(常使用於所有格、形容詞和連接兩個子句的相關辭彙。
)「的」是結構助詞,重點在於造就每個辭彙成為句子的結構性,所以有輔助的意味在,因此通常會跟在名詞或者形容詞後面。
以下是範例:(1)置於形容詞之後,做為介系詞。
如:「美貌的女子」、「愚蠢的男人」。
(2)置於名詞或代名詞之後,表示從屬、所有的所有格關係。
如:「我的」、「她的」、「阿嬤家的房子」、「學校的老師」、「賣菜的」、「開網吧的」。
(3)置於修飾片語或子句之後。
如:「他送給我的花,我剛剛收到了。
」、「那個買票的候選人被逮捕了。
」(兩個句子合為一句,「的」就可以把兩種或者兩種以上,將不同內容的句子進行連結。
)(4)置於副詞之後,同「地」。
如:「慢慢的走」、「高興的笑了」。
(5)句尾助詞,置於句尾,表示肯定、同意或加強的語氣。
如:「是的。
」、「好的。
」、「我是對的!」、「是他說的!」、「這樣做是不可以的!」、「你不是這樣講的!」(6)其他的用法:做為名詞如「標的」、「目的」,或者做為形容詞如「目的地」、「的確」等。
(二)得(常見於動詞,三個字裡面用法最為複雜。
)(1)獲、取,與「失」相對。
如:「得力」、「鷸蚌相爭,漁翁得利。
」或《孟子˙告子上》:「求則得之,舍則失之。
」(2)演算產生結果。
如:「三三得九」、「負負得正」。
(3)貪。
如:「戒之在得」。
(4)遇、達到。
如:「得暇」、「得志」、「得空即前往拜訪。
」(5)契合、適宜。
如:「得體」、「得法」,或參見《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
」(6)快意、滿足。
如:「得意」、《史記》:「意氣揚揚,甚自得也。
」(7)可以、應該。
如:「得過且過」、「不得抽菸!」、「得饒人處且饒人」、「所有員工均得摸彩。
」(8)用於談話終了之時,表反對、禁止或同意,此用語多半用在制止他人。
如:「得了,別再出餿主意了!」、「得,我們就照你的方法去做。
」(9)相當於「何」、「豈」、「那」、「怎」、「難道」等,表示反詰的語氣,有相反的意味在。
如:杜甫名句「安得廣廈千萬間」、《後苦寒行二首之二》:「巴東之峽生凌澌,彼蒼迴斡人得知。
」(10)必須、應當:「你得小心那個變態!」、「大家得注意了!」(11)有、產生。
如:「你得了癌症!」、「小強得了一場急病。
」(12)可能、能夠等表示能力的助動詞,動詞在句尾。
如:「我走得動!」(13)引領副詞的介系詞。
如:「跑得快」、「吃得多」。
(14)置於動詞之後,無義。
如:杜甫《絕句漫興詩九首之二》:「恰似春風相欺得,夜來吹折數枝花。
」(三)地(常用於副詞。
)「地」是結構助詞,除了作為名詞之外,用法比較單純。
(1)用在副詞之後,同「的」。
如:「慢慢地吃」、「好好地玩」、「雨勢漸漸地小了。
」(2)副詞的句尾,表示某種狀態「的樣子」。
如:「靜悄悄地」。
(3)名詞,人類和動植物棲息的場所、位置、顏色的底子。
如:「大地」、「地位」、「白地紅字」。
在網路上面,常常會看到錯誤的用法,比如:「底」或者「滴」來替代「的」、「得」、「地」這三個字,這些都是現在錯得很離譜的網路用語,請特別注意!順便貼上那日我對於提問的Dr.Composting的回覆: Rosy(rosylovesyou)於2009-12-0308:36回覆: 不用客氣,我只是覺得應該寫幾篇文章,來解釋一下重要的辭彙,正巧遇上了,還是個老師在自己的文中提出的問題,所以特別撰文。
「的」、「得」、「地」這幾個字就麻煩了,我記得在UDN看過,忘了是誰寫過的,如果需要,我只能過兩天查書之後,再來慢慢寫囉。
簡單來說:「的」、「得」、「地」三個字,前面「的」常用於所有格和形容詞,最後那個常用於副詞,中間的「得」用法較多,形容詞與副詞都很多。
我只能周末貼文來答覆,這兩天有重要醫學文件要幫我媽媽翻譯,小說每天寫三千五百字還得抽空,請見諒。
另外在《雍正王朝》為清世宗翻案?(下)一篇的回覆:Rosy(rosylovesyou)於2009-12-0510:21回覆: 寫小說的人都要有這方面的長處,你覺得我故事說得好,如此我就很滿足了。
大陸劇我看得不算很多,近年青春偶像爛劇不少,《雍正王朝》拍得好,要感謝的是編劇和導演都各如其份,演員也挑得太好了,從過場的小太監到重要的兩個皇帝演員,都是經典。
唐國強年輕的時候,有幾個穿時裝的角度,我個人覺得有點神似林志穎,正巧這兩人都是「奶油小生」,笑容特別像(以前和《茶館》的朋友比對過照片)。
二月河的帝王系列當時賣到缺貨,主要是他描述的角度,和以往的小說作家從漢人的立場來看清廷帝王,有根本上的差異,他本人也去觀察過雍正的朱批,說真的,連我看了雍正的文字,都覺得這個皇帝讓人覺得「很親切」,充滿了溫情。
我很歡迎來自任何網友的提問與指教,當初寫這篇的時候,也料想會有人根據「奴才」這一點來詢問,內地有不少學者認為,「奴才」高過於「臣」的地位,其實他們沒分清楚,滿清有個絕大的好處,就是「公私分明」,「家」領域的「奴才」,無論皇帝個人怎麼看待,都屬於潛邸和後宮,到了朝廷議政的時候,或者是書寫公文和奏摺,「奴才」這種說法就不「得體」了。
而且我向來抗拒轉貼文章,寫部落格是表達自己的觀點,別人說了什麼,一切按照證據來說話,就算是魯迅這樣的大師級人物,我也可以狠狠酸上一把。
沒人找我當編劇,我那留言只是說笑,劇本我也沒嘗試過,生活和工作上沒有需求。
欠你的文章應該今天就可以寫好,其實也不算什麼,因為辭彙這方面的問題,我在書寫與查證的時候,也算是驗證自己的所學,順便想想自己是否犯過同樣的錯誤。
哈!Rosy(rosylovesyou)於2009-12-0511:16回覆: 我個人對於「引用」也充滿了很大的困惑,比如影片,或者音樂(著作權問題,以及授權問題,那麼多部落客都在使用影音,轉貼音樂影片變成一種不得不為之的麻煩,畢竟介紹有所困難的情況下,勢必得「引用」片段),這就很讓我感到困擾了。
但是在文字方面,就沒有太多困難度,「引用」嘛,框起來註明了就沒問題。
你為何要懊悔?不明白。
「人未有生而知之者」,能提問題,敢提問題,還可以找出問題,我覺得很重要,大抵上,我很願意探索新的問題,比如西藏之旅,那些問題森羅萬象,差點把地陪和喇嘛給問得煩死。
「輕信」是一種大多數人的問題,我不太容易信賴自己所不確定或者沒有深入研究過的東西,所以,我認為自己的學問都是自己從一點一滴的詢問而來。
為何古人說「大哉問」?因為尋找答案很重要,總還是得先提問囉,人生的「正事」貌似很多,實際上,先設想出幾個攸關自己存在的問題,或者是如何充實自己,那麼,一切都可以變成「正事」。
Rosy(rosylovesyou)於2009-12-0516:42回覆: 謝謝留言,根據《康熙字典》的解讀,我已經把大致上的用法整理如文中所述,至於您的說法,實際上並沒有這麼簡單,我想文中已經詳列了。
另外一提:「底」這個字纔是翻譯產生的問題,最早的用法出現在民國初年,民國成立前並沒有這樣的用法,因此我將之歸類為誤舛之一。
順便說說所謂「文法」,英文並沒有這種東西,而是所謂的「約定俗成」,所以在英美兩國幾乎找不到文法書籍,文法上的例外也極多,因此需要死背硬記,而我們所學的「所有格」或者「句尾」此類文法,全都是中國人自己研究出來的成果,請注意。
Rosy(rosylovesyou)於2009-12-0708:08回覆: 「的」和「得」向來在寫作上的錯誤機率比較高,我參考的字典有四本,連王雲五的資料都去找了,這年頭寫文真的不容易啊(條列時自己都要混淆了)!我曾經就「文法」問題請教過我的幾位美籍教授,以及我的英國友人,最後在研讀中文的「文法」細分之下,確定「子句」之說,確實是來自於中文的解析手法,因此「文法」是大致上互通的。
看到你的留言,難題又出現了。
「做」與「作」不需要我解說,幸好。
至於「紀」念與「記」念,我可以拖延到這個星期六嗎?要去找書,這需要時間(我覺得自己還算勤勞,沒有多看兩本書,是不敢貼文的)。
如果一字千金?那我肯定是億萬富翁。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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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樓.
路人甲2013/03/0708:15
「底」字在唐宋時期就有作結構助詞使用了。
「底」字在唐宋時期就有作結構助詞使用了。
北平漢語「的、得、地、底」等字問題綜論 文/林政華
另外還有
三分鐘搞懂「的、地、得、底」http://www.wretch.cc/blog/tcfwnypd/22000399
6樓.
DrComposting2009/12/0711:10
所以說
紀念冊?紀念集?當名詞用,correct?
沒錯。
Rosy於2009/12/0711:21回覆
5樓.
DrComposting2009/12/0710:40
記與紀
真的不用了,謝謝。
查了字典了根據教育部網站"記、紀二字在「記載」一義上相通。
如「記錄」亦作「紀錄」。
但在統緒、統理、準則等方面詞義,一律用「紀」。
如「本紀」不作「本記」,「綱紀」不作「綱記」,「經紀」不作「經記」。
反之,在當記載下來的文章意義上,一律用「記」,如「日記」不作「日紀」、「遊記」不作「遊紀」。
今法律統一用字規定「記錄」用於動詞,如:「我將他演講內容記錄下來。
」;「紀錄」用於名詞,如:「會議紀錄」。
"
太好了,那就不用去查找資料了,我對查資料驗證自己的說法感到頭疼,考證是一門痛苦的工作。
教育部網站也有錯誤,前兩年我寄了些文件給相關單位,沒人理我,到現在都沒有更正。
那點小錯誤我還放在這裡提出過:最後十四天的讀書記事(下)
Rosy於2009/12/0711:00回覆
4樓.
從容自若2009/12/0700:03
太厲害了
原來中文也有這種類似英文文法的分析~謝謝分享~
不客氣。
Rosy於2009/12/0708:09回覆
3樓.
DrComposting2009/12/0601:29
感謝!
我已經把這文加入文摘裡了。
希望沒有耽誤妳的正事。
我個人一直特別混淆的是「的」的第5種用法與「得」的第13種。
所以根據您的說法,若是動詞後就斷句了,就用「的」?如他做「的」。
說「的」。
講「的」。
這樣用好像有當年學英文時「名詞子句」的味道﹝thisiswhathesaid…]。
若是在動詞與副詞間,就用「得」,如說「得」好。
再次感謝,以往我有困擾的時候,乾脆就全用「的」了。
另一話題,「做」與「作」當動詞時的分別,我使用教育部的網站,說的挺清楚的。
記得以前在臺灣時,「作」當動詞的使用,好像比現在多及廣泛的多。
還有「紀」念與「記」念。
先父過逝時,文字我用了「紀」念﹝根據手邊一本三十多年的國語日報辭典﹞,沒想到周圍的人都說我用錯了。
一字千金,不知道已經欠妳多少了?
「的」和「得」向來在寫作上的錯誤機率比較高,我參考的字典有四本,連王雲五的資料都去找了,這年頭寫文真的不容易啊(條列時自己都要混淆了)!我曾經就「文法」問題請教過我的幾位美籍教授,以及我的英國友人,最後在研讀中文的「文法」細分之下,確定「子句」之說,確實是來自於中文的解析手法,因此「文法」是大致上互通的。
看到你的留言,難題又出現了。
「做」與「作」不需要我解說,幸好。
至於「紀」念與「記」念,我可以拖延到這個星期六嗎?要去找書,這需要時間(我覺得自己還算勤勞,沒有多看兩本書,是不敢貼文的)。
如果一字千金?那我肯定是億萬富翁。
哈!
Rosy於2009/12/0708:08回覆
2樓.
JamieChao2009/12/0520:46
俏皮而為
別太在意網路上"滴"的用法,往往大家只是取其ㄉㄧ˙的"音",因為寫"是的"你會發音ㄕˋㄉㄜ˙,如此就少了平常說話用ㄕˋㄉㄧ˙的俏皮味。
我想絕大部分人都知道正式沒"滴"的用法,若有人如此用,更明瞭他是取音俏皮而為。
是沒錯,但我時常為此感到煩惱,因為許多人在文章裡面這麼寫了,或者是使用注音文,我又不想勉強給推薦,真的是一番掙扎啊。
Rosy於2009/12/0707:44回覆
1樓.
落伍者2009/12/0516:18
漢文的詞尾是學西方的句形 常用在散文
底→用在 名詞 後的→用在 形容詞 後得→用在 動詞 後地→用在 副詞 後
謝謝留言,根據《康熙字典》的解讀,我已經把大致上的用法整理如文中所述,至於您的說法,實際上並沒有這麼簡單,我想文中已經詳列了。
另外一提:「底」這個字纔是翻譯產生的問題,最早的用法出現在民國初年,民國成立前並沒有這樣的用法,因此我將之歸類為誤舛之一。
順便說說所謂「文法」,英文並沒有這種東西,而是所謂的「約定俗成」,所以在英美兩國幾乎找不到文法書籍,文法上的例外也極多,因此需要死背硬記,而我們所學的「所有格」或者「句尾」此類文法,全都是中國人自己研究出來的成果,請注意。
Rosy於2009/12/0516:42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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