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發票推動及資訊化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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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1月財政部推動企業對政府(B2G)電子發票應用,由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臺灣省北區國稅局及財稅資料中心等參與試辦作業,逐步輔導廠商至整合服務平台開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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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發票推動及資訊化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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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電子商務蓬勃發展,諸多國家業已積極推動電子發票(e-Invoice),以降低紙本發票作業對電子商務所衍生之障礙與交易成本。
為順應此發展趨勢,行政院於89年8月30日通過「知識經濟發展方案」,將電子發票列為發展方向之一,揭開推動電子發票序幕。
財政部於89年11月29日發布「網際網路傳輸統一發票試辦作業要點」,並於89年12月1日試辦企業對企業(B2B)電子發票應用。
93年財政部擬具「電子發票推動計畫」,規劃5年內全面推動電子發票應用,於103年11月11日奉行政院核屬需要且建議優先推動計畫,並納入「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之「數位台灣計畫」項下。
94年8月16日,財政部發布「網路購物開立統一發票交付非營業人作業規定」。
試辦網購業者免開立紙本統一發票予消費者,以促進企業對消費者(B2C)電子商務發展。
95年8月15日啟動「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建置及維運委外服務案」,建立安全可靠之推動電子發票應用基礎環境。
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下稱整合服務平台)於95年12月6日上線運作,提供企業對消費者(B2C)電子發票應用機制及企業對企業(B2B)電子發票基本處理功能,並支援加值服務中心間之整合介接。
95年11月30日財政部發布「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並自95年12月6日生效。
「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係整併「網際網路傳輸統一發票試辦作業要點」及「網路購物開立統一發票交付非營業人作業規定」,調整放寬營業人使用電子發票的資格限制,並且規範「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應用範圍,作為擴大推動電子發票之法規依據。
鑑於無實體店舖業者中企業對消費者(B2C)電子發票需求殷切,於96年10月31日修正發布「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主要內容為將電視購物及型錄購物納入企業對消費者(B2C)電子發票適用範圍,並調降營業人使用企業對消費者(B2C)電子發票所必須提出之保證金及新增總機構總繳保證金之規定。
97年1月財政部推動企業對政府(B2G)電子發票應用,由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臺灣省北區國稅局及財稅資料中心等參與試辦作業,逐步輔導廠商至整合服務平台開立電子發票予政府機關,以完成請款程序。
97年8月4日財政部發布修訂「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自97年10月1日生效。
主要增加電子發票專用字軌申請與使用規定,並規範買、賣方或獨立第三者(加值服務中心)應於98年1月1日起與整合服務平台完成介接,並定期上傳電子發票。
此外,亦針對企業對消費者(B2C)電子發票捐贈,增加通知受贈單位受贈發票明細資料及寄送中獎通知予受贈單位之相關作業規定。
98年9月17日財政部再次修正發布「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自98年10月15日生效。
主要內容為將企業對消費者(B2C)電子發票適用範圍擴大至可確實掌握消費者聯絡資訊之營業人,將企業對消費者(B2C)電子發票使用保證金調降為100萬元,簡化營業人至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接收電子發票之前置作業等規定。
98年底為延續現行電子發票推動成果,支援電子發票應用需求之快速成長需求,並擴大電子發票應用範圍及影響層面,財政部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擬具「全面推動電子發票應用計畫」,期程自99年至102年,該計畫於99年4月1日奉行政院核定,並列入行政院「雲端運算產業發展方案」之一。
99年7月起展開4個階段「實體消費通路開立電子發票試辦計畫」,前3階段分別邀請超市、超商、量販、百貨、藥妝、速食產業試辦,考量試辦作業確能完整反應各個不同行業別作業特性,99年10月再次修訂「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相關規定,取消企業對消費者(B2C)電子發票使用保證金100萬元之規定、主動核定授予營業人與營業人交易(B2B)使用電子發票資格、放寬申請加值服務中心之條件,並規定自100年9月1日起,電子發票均須於整合服務平台進行交換等。
99年11月8日發布「實體消費通路開立電子發票試辦作業要點」,進一步推動實體消費通路開立電子發票試辦作業,為達成實體及虛擬消費通路作業流程整合之目標,於100年3月擴大開放第4階段試辦作業。
101年6月27日修正原試辦要點並更名為「消費通路開立電子發票試辦作業要點」,自同年7月1日起施行。
100年至102年啟動「二代電子發票推廣輔導及監督審驗委外服務案」與「二代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建置及維運委外服務案」,接續相關電子發票應用推廣輔導及平台精進,並從法規面、作業面、系統面及推廣面協力提升電子發票應用環境並且擴大電子發票應用範圍。
期間100年10月1日完成二代整合服務平台第1階段建置及上線。
102年4月23日依據該年4月2日行政院「政府服務流程改造推動小組」第2次會議決議:「請財政部規劃電子發票便民新措施,並組成工作圈」,邀集相關單位召開工作圈籌備會議,並於4月26日由財政部賦稅署署長、五地區國稅局局長及財政資訊中心主任共同主持「『電子發票推動小組』102年第1次會議」研討確認。
102年6月28日修正「統一發票給獎辦法」,增開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項,以提高消費者以載具索取電子發票之誘因,落實執行節能減碳。
102年8月22日修正發布「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自103年1月1日起生效,為擴大電子發票使用,推動實體消費通路開立電子發票,並配合虛實合一作業,將「消費通路開立電子發票試辦作業要點」相關規定整併納入,規範營業人與非營業人交易使用電子發票者,均應導入載具之使用,並明定電子發票索取、查詢、捐贈、兌領獎與載具使用之相關作業規範。
102年11月5日廢止「消費通路開立電子發票試辦作業要點」及「消費通路開立電子發票試辦作業招商要點」,自103年1月1日起生效,電子發票正式全面推動。
102年12月31日修正「統一發票使用辦法」,增訂第6種統一發票為電子發票,並配合實務需要增訂電子發票證明聯之定義、檔案類別及用途。
另修正電子發票交付與取得之時限、義務及方式。
103年配合行政院食品安全政策,規劃「食品產業之財稅巨量資料分析應用與推廣輔導計畫」,將電子發票納入泛食品雲之溯源追蹤流程,協助食品交易流向溯源追蹤,並配合分階段公告食品業者使用電子發票期程,輔導食品業者導入電子發票。
103年依據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第四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之「旗艦3:主動全程服務計畫」項內,以整合跨機關協調之策略方向,加強與電子商務、雲端、智慧化物流等產業計畫整合,啟動「推動電子發票,創造智慧好生活計畫」。
就法規、作業、系統及推廣各面向規劃無疆界服務建構環境,並期望於103年至105年達成全面電子化政府及智慧好生活的終極目標。
104年9月3日奉行政院核定,延續「食品產業之財稅巨量資料分析應用與推廣輔導計畫」支援食品安全目標,規劃期程為105至108年之「強化商品流程溯源追蹤與跨域稽查整合計畫」,將範圍從食品擴充為各類商品溯源追蹤,與各部會(機關)合作發展電子發票資料加值跨域應用,提供各部會整合稽查之應用或產業決策參考。
同日,財政部核定「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推動公用事業導入電子發票實施方案」,經賦稅署、各地區國稅局及財政資訊中心積極輔導,公用事業自105年1月起開立電子發票。
為進一步擴大電子發票使用並加強管理,104年11月27日修正「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將「電子發票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及加值服務中心應與整合服務平台介接交換資訊納入作業規範,自105年3月1日生效。
104年12月30日修正公布「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2條及32條之1,明訂統一發票得由營業人以網際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開立、傳輸或接收,且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應將統一發票資訊及買受人以財政部核准載具索取電子發票之載具識別資訊傳輸至整合服務平台存證,並明定載具定義,使信用卡及電子支付帳戶等支付工具號碼得作為電子發票載具;另為加速推動信用卡為載具,便利國內各發卡銀行進行卡號身分確認與中獎通知服務,洽商財金資訊公司及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擔任中介平台,於105年4月底上線。
截至110年5月底,共計25家發卡銀行(包括台新銀行、玉山銀行、中國信託銀行、臺灣銀行、臺灣土地銀行、華南銀行、高雄銀行、兆豐國際商銀、上海商銀、聯邦銀行、合作金庫銀行、臺灣企銀、彰化銀行、台北富邦銀行、三信商銀、第一商銀、台中商銀、國泰世華、遠東商銀、新光商銀、華泰商銀、陽信商銀、永豐商銀、日盛商銀、中華郵政等)參與信用卡載具作業。
106年1月1日提高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百萬獎項及千元獎項之組數上限,並增訂無實體電子發票中獎人得指定信用卡、轉帳卡或電子支付帳戶匯入中獎獎金等規定,期提高民眾以載具索取無實體電子發票誘因,藉由消費端需求促使營業人落實透過載具開立電子發票。
配合104年12月30日修正公布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增修條文及因應實務作業需求,並加強管理機制,106年1月12日修正發布「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增訂所在地主管稅捐稽徵機關得要求加值服務中心限期改善,並規範營業人應具備讀取共通性載具之條碼掃描機具或設備(但經營無實體店面者不在此限)。
106年依據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第五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數位政府」之「計畫3:產業營運智能化」項內,以提供多元溝通管道,廣納民眾網實意見,並順應未來資通訊智慧行動科技發展趨勢,強化電子發票API內容,促進行動應用服務;運用國家發展委員會提供之跨機關交換平台,簡化服務流程作業,並發展跨域資料應用,期望於106-109年達到整合服務平台躍升目標。
並以基礎優化、跨域創新、資訊治理與數位服務四大面向作為分年目標,善用資通訊科技並促進公私協力,達成跨域無縫隙、共創好生活願景。
107年為使民眾瞭解持財政部核准載具儲存電子發票,得利用雲端服務功能隨時查詢及接收相關發票資訊,將雲端化概念納入發票名稱,爰於6月13日及7月16日修正「統一發票給獎辦法」及「統一發票使用辦法」,修正「無實體電子發票」為「雲端發票」並明定雲端發票之定義,以利推廣。
107年7月18日配合107年1月19日、7月16日修正發布統一發票使用辦法、6月13日修正發布統一發票給獎辦法,優化加值服務中心作業,修正發布「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並自發布日生效。
107年10月25日配合108年1月1日起實施統一發票多元兌獎服務作業,提供民眾使用行動裝置下載財政部行動應用程式以兌領電子發票中獎獎金之服務,修正發布「統一發票給獎辦法」,並自中華民國108年1月1日生效。
107年11月22日配合多元兌獎服務之稽徵實務作業需求,修正「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第2點附件一,並自中華民國108年1月1日生效。
規劃境外電商以「跨境電商電子郵件載具」(消費者電子信箱)開立雲端發票,於108年1月1日上線。
截至110年5月底,共有106家境外電商導入雲端發票,開立1億2,665萬張雲端發票。
108年1月9日配合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修正、簡化境外電商營業人作業及因應稽徵實務作業需求修正「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並自中華民國108年1月1日生效。
110年6月4日配合保稅區營業人簽署零稅率證明文件簡化措施、調整擔任加值服務中心財務條件及因應稽徵實務作業需求修正「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並自110年6月4日生效。
107年由財政部賦稅署、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及五地區國稅局於臉書粉絲專頁舉辦命名活動,票選「雲端發票」為行銷推廣用詞,並以結合本部部徽及獨特意象理念設計雲端發票標誌。
「財政部雲端發票標章圖」於107年8月於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公報公告政府機關標章備查,並於108年1月9日通過審查取得商標權,於各類宣導活動、文宣、網站及FB社群專頁廣泛使用,加深民眾印象,行銷推廣雲端發票。
為落實節能減碳政策,促使民眾養成以載具儲存雲端發票消費習慣並提高雲端發票中獎率,雲端發票專屬獎自108年9月至10月期起,增開500元獎40萬組,至109年1月至2月期再加碼增為50萬組,同年7月至8月期再度加碼增為60萬組,自110年3-4月期起,500元獎組數增為100萬組,已透過各種宣傳管道加強行銷雲端發票專屬獎。
另配合「雲端發票四部曲」之宣傳主軸,鼓勵民眾踴躍下載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以利於索取、管理雲端發票。
108年11月完成整合服務平台會員載具歸戶統一入口功能,大幅提升民眾會員載具歸戶便利性。
截至110年5月底,已有69種會員載具及139家營業人參與本項作業。
為增加民眾雲端發票兌獎便利性,於109年7月23日修正發布「統一發票兌獎多元服務作業要點」第4點及第5點,明定中獎人持有會員載具開立雲端發票中獎之兌獎方式,如於開獎前(不含開獎當日)歸戶共通性載具者(手機條碼或自然人憑證),得使用手機條碼登入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領獎或至超商多媒體服務機(KIOSK)列印電子發票證明聯至實體通路領獎。
電子發票89年至109年各階段重要措施:
電子發票得獎紀錄
100年
FutureGov頒發年度PublicSectorOrganizationoftheYear-NorthAsia獎
100年
亞太電子化成就獎(2011eASIAAward)「電子商務類政府專案」第3名
101年
國際專案管理學會(PMI)年度項目管理大獎-我國政府專案首度獲獎
101年
國際專案管理學會(PMI)臺灣分會標竿企業獎暨最佳實務競賽大獎
102年
第7屆內政部自然人憑證應用獎
102年
經濟部全國標準化前瞻貢獻獎
102年
臺灣雲端運算產業協會「雲端創新服務獎」與「開放資料獎」雙料冠軍
102年
「讓地球深呼吸」宣導廣告榮獲法國坎城CannesCorporateMedia&TVAwards,SilverWinners(銀海豚)獎
102年
資訊月「百大創新產品-金質獎」
103年4月
獲頒國際期刊RFIDJournal「RFIDGreenAward」最佳論文獎
103年6月
獲頒第6屆「政府服務品質獎特別獎」
104年元月
獲頒台北市智慧城市創新運用獎
105年5月
以「電子發票創新服務」便民服務為參獎事蹟之一,獲第二屆總統創新獎
106年5月
獲頒DTAAward數位服務創新獎
106年9月
以電子發票創新應用服務獲亞太區貿易便捷化與電子商務理事會(AFACT)頒「2017亞太電子化成就獎(2017eAsiaAwards)」之「開放數位政府」類金獎
107年11月
以「結合行動支付,發票e化服務」為題參賽,獲台灣雲端物聯網產業協會頒「2018雲端物聯網創新獎-政府服務組」傑出應用獎
108年11月電子發票組以「消費通路發票應用服務」主題,參加國發會108年「資料開放應用獎」榮獲第3名佳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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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發票專區. 電子發票服務窗口[PDF]. 電子發票全民稽核(連結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一、相關要點及規定. (一) 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於110年6月4日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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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戶後,就可以透過「統一發票兌獎」APP集中管理各種載具所儲存的雲端發票。 請先在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https://www.einvoice.nat.gov.tw/ 註冊統一發票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