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命令」為何重要? 台灣歷年僅發布4次 - 奇摩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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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蔡英文。
(圖/報系資料照)新冠肺炎疫情不斷升溫,台灣19日確診病例108例,讓各界開始討論是否該頒布「緊急命令」來加強防疫措施。
對此,總統府發言人張諄涵回應,現行《防疫特別條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已足夠因應防疫,目前暫無發布緊急命令的必要,但仍未平息各界對於「發布緊急命令」的呼聲。
所謂的「緊急命令」,當國家處於緊急狀態,但現有法制不足以排除危難或應付重大變故時,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三項,總統得經行政院會議的決議,發布「緊急命令」。
過去曾發布過4次緊急命令,第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