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下家奴-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 Wiki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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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下家奴[註 1]是八旗制度中整體地位最低的群體[參 4]。

清朝時期,外八旗人和包衣人均擁有數量不等的旗下家奴[參 5],宗室王公之家除府屬佐領管領下的包衣外,也有自買之旗下家奴[參 6]。

旗下家奴沒有獨立的戶籍,因戶口完全依附於主家戶口之內,又稱「附戶」。

其中立有戰功者,賞賜開戶權利,稱「開戶人」或「另戶」,地位高於一般家奴,但仍明顯低於身為「正戶」的外八旗人和包衣,也無法徹底脫離與主家的隸屬關係[參 7]。

在法律上,他們處在近似於賤民的地位。

在一些情況下,當旗下家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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