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闖紅燈的罰則請提高- 提點子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行人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可處300元罰鍰. 依據第44條「行人帝王條款」,「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顯示選單按鈕 網站導覽 聯絡我們 常見問題 全民來join粉絲團 登入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登入 點擊顯示全站搜尋 想提議 來附議 眾開講 來監督 找首長 參與審計 縣市專區 ::: 首頁 來附議 行人闖紅燈的罰則請提高 網站導覽 關於我們 最新消息 實施要點 歷史資料 隱私權政策 RSS訂閱 NGO/NPO通知服務 電子報訂閱 操作影片說明 聯絡我們 常見問題 請輸入關鍵字 搜尋 × 想要提點子嗎? 請先登入。

用戶目前非登入中,請重新登入後進行提議,謝謝 (請登入前一步驟所驗證之社群帳號) 用戶目前非登入中,請重新登入後進行附議,謝謝 送出提議中,請稍候。

撤案原因: × 行人闖紅燈的罰則請提高 提議者 張小蜜 已附議30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70個附議 目前進度 提案 2018-05-06 檢核 2018-05-07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2018-07-06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行人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可處300元罰鍰 依據第44條「行人帝王條款」,「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 可處1200元,最高可至3600元罰鍰,是行人罰則的12倍 「行人雖然是闖紅燈,但他在斑馬線上,還是有絕對的路權!」 有絕對的路權那為啥還要罰300元... 要罰錢就表示他不是絕對路權 既然不是絕對路權那為啥不能罰重一點??? 有一部分的交通事故都是行人走在斑馬線上闖紅燈的 為啥不提高罰則?? 利益與影響 減少行人闖紅燈造成的汽機車的交通事故發生 4 已關注 關注   這個主題暫停討論 贊成論點() 其他想法() 熱門 最新 最舊 熱門留言 最新留言 最舊留言 熱門 最新 最舊 熱門留言 最新留言 最舊留言 更多留言 附議名單 下載 名單查詢: 搜尋 搜尋 查無資料 2020-11-12 更多 編輯   資料共筆, 每頁顯示 20 40 100 筆 第 頁 前往 附議留言 × 編輯附議想法 × 取消編輯 儲存編輯 轉寄 下載 列印 您也許感興趣的點子還有... 附議數: 閱讀更多 您也許感興趣的眾開講政策還有... 子議題 回應 閱讀更多 您也許感興趣的審計議題還有... 子議題 回應 閱讀更多 已關注 已關注 × 國家發展委員會 國家發展委員會Copyright©2015版權所有Allrightsreserved. 地址|臺北市10020中正區寶慶路3號電話|02-2316-5300傳真|02-2370-0415 客服專線|0800-589-009(週一至週五上午9點至下午6點) 建議螢幕解析度(1920pxX768px)最佳瀏覽器建議(Edge、Chrome、Firefox、Safari) 國家發展委員會Copyright©2015版權所有Allrightsreserved. 地址|臺北市10020中正區寶慶路3號電話|02-2316-5300傳真|02-2370-0415 客服專線|0800-589-009 (週一至週五上午9點至下午6點) 建議螢幕解析度(1920pxX768px)最佳瀏覽器建議(Edge、Chrome、Firefox、Safari) 分享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 Top 分享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 FAQ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 提議及附議操作影片說明。

如何註冊會員? 什麼是「一次性驗證」? 沒收到簡訊驗證碼。

沒有手機號碼可以完成驗證流程。

如何修改手機號碼或電子郵件? 想刪除會員帳號。

可以取消附議嗎? 如何找到自己曾經附議過的提案? 為什麼沒有反附議按鈕? 能不能降低附議門檻? 可以匿名留言嗎? 什麼是提點子、眾開講、來監督、找首長? 前往「常見問題」看更多 親愛的民眾您好: 為了瀏覽網站更安全方便,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至IE9.0(含)以上,或下載其他瀏覽器。

×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