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 Wiki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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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通常指的是人類眼睛可以見的電磁波(可見光),視知覺就是對於可見光的知覺[1]。
可見光只是電磁波譜上的某一段頻譜,一般是定義為波長介於400至700奈(納)米(nm)之間的電磁波,也就是波長比紫外線長,比紅外線短的電磁波[2][3]。
有些資料來源定義的可見光的波長範圍也有不同,較窄的有介於420至680nm[4][5],較寬的有介於380至800nm[6][7]。
而有些非可見光也可以被稱為光,如紫外光[8]、紅外光[9]、x光[10]。
光既是一種高頻的電磁波,又是一種由稱為光子的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