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達掏空案害慘投資人2董監事連帶判賠共7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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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於同案被告博達前監察人賴哲賢、前董事陳韻如,歷審都判免賠,但高院更一審今改判賴男、陳女應分別連帶賠償5551萬及1534萬餘元。

更一審判決指出 ... 出版時間2019/05/07 博達前董事長葉素菲因掏空公司,被判刑14年定讞。

資料照片 博達科技前董事長葉素菲1999年起陸續以作假帳等方式,掏空公司資產約4.8億元,被依違反《證交法》、侵占等罪判刑14年,併科1.8元罰金定讞,這件掏空案也造成許多投資人損失,有1萬多名投資人委託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提告求償,法院先前已判葉女及博達公司須連帶賠償53億9737萬元確定,至於同案被告博達前監察人賴哲賢、前董事陳韻如,歷審都判免賠,但高院更一審今改判賴男、陳女應分別連帶賠償5551萬及1534萬餘元。

更一審判決指出,依據《證交法》相關條文立法精神,公司董事、監察人對於公司財務報告及公開說明書的審查,採「過失推定」主義,須由董事、監察人舉證證明已經盡到相當注意,且有正當理由可合理確信財報等內容沒有虛偽或隱匿,才能主張免負賠償責任,目的是維護證券市場的交易秩序及保障投資人之權益。

合議庭認為,陳韻如、賴哲賢擔任博達公司的董事、監察人期間,對於博達財務報告及公開說明書,沒有依照《公司法》相關規定,盡到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忠實履行法定職務,因此推定兩人對於博達公司財務報告及公開說明書的審查,有重大過失,應對投資人受損部分,負損害賠償責任。

更一審扣除投保中心已與涉入此案的元大京華證券等單位和解的金額,認為陳韻如應連帶賠償1534萬6631元,賴哲賢應連帶賠償5551萬6249元。

可上訴。

被判刑14年的葉素菲,雖於2018年獲准假釋,但她因為未繳併科罰金1.8億元,須在獄中易服勞務3年折抵。

(丁牧群/台北報導)【更多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粉絲團】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最熱獨家、最強內幕、最爆八卦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 最Hit 別錯過!0-6歲、滿65歲明起免費領5劑快篩 實名快篩第5輪開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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