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農藥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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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
為保護農業生產及生態環境,防除有害生物,防止農藥危害,加強農藥管
理,健全農藥產業發展,並增進農產品安全,特制定本法。
第 2 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
;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第 3 條
中央主管機關之主管事項如下:
一、全國性農藥管理政策、方案與計畫之策劃、訂定及督導執行。
二、全國性農藥管理法規之制(訂)定、研議、釋示及執行。
三、農藥管理之研究發展及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