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悔不買斡旋金、定金、違約金要分清| | 蔣小姐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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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小姐房屋房市最新趨勢報導,房價行情分析,租屋購屋的教戰手則,貸款簽約注意事項,住家風水百科2013年04月10日 由 蔣小姐 許多民眾一定在想,如果付了斡旋金、定金,卻反悔不想買屋,價金可以退回嗎?其實有很重要的關鍵,就是「斡旋金轉為定金」,就視同合約成立,民眾難以要回,但是若是賣方尚未同意出售房屋,買方卻不想買了,所謂「斡旋金」可以全數退回。

不買房了!斡旋金、定金能退回嗎?台北市地政局不動產交易科科長蕭子慧指出,在《民法》153條之中,很明確指出只要買賣雙方同意交易,契約即成立,許多業者看準這點,會用不同的解讀方式,沒收購屋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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