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關稅局加班趕辦先放後稅申請案件 - 財政部關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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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book海關為加速貨物通關,提供進口人一套快速放行的「先放後稅」制度,當進口人的貨物進口時,海關電腦在納稅義務人或報關行提供的先放後稅擔保額度內先行扣除所應繳的關稅或營業稅,貨物即可放行,至於扣除的稅款,可於稅單送達之翌日起十四日內繳清後,即自動恢復額度,再作循環使用,施行以來,帶給進口廠商極大的便利,但這一套制度實施後,進口人本身向海關申辦先放後稅的情形並不普遍,倒是報關行幾乎都已申辦,因為進口人大多是委請報關行代為報關並代墊稅款,俟報關行將貨物送交進口人後,再向進口人收取稅款,惟自本(九十一)年元月一日起,進口貨物課徵營業稅的時點,已由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