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移工】移工換雇主,記得要登記 - 花蓮縣勞工e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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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移工轉換雇主權益,移工如經勞動部廢止聘僱許可或不予核發聘僱許可函,且具有不可歸責事由,雇主應於勞動部廢止移工聘僱許可或不予核發移工聘僱許可函送達後,在規定的期限內,為移工至當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轉換雇主的登記,以使移工能順利轉換雇主。
為了保護外國工人轉移雇主的權利和利益, 勞動部已撤銷原雇主的就業許可證或拒絕發放許可證的情況下, 原雇主應在指定的範圍內 期間, 前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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