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院之爭-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 Wiki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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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院之爭(又稱黎段相爭)指1916年至1917年(民國五至六年)中華民國大總統府與國務院之間的政治鬥爭。

依照《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國務總理的角色、權力與功能不下於大總統。

國務總理的權力主要有:[1] 1916年6月袁世凱死後,原第一任副總統黎元洪依法繼任大總統,段祺瑞任國務總理,段以北洋正統派首領自居,依附日本帝國,掌握軍政大權,與黎元洪分庭抗禮。

因一方為大總統府、一方為國務院,所以它們間的爭鬥被稱為「府院之爭」。

按照《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國務院重大決定要經過大總統蓋印方可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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