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致癌物質與癌症– 下篇 - Centre for Food Saf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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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安全中心風險評估組科學主任游天頌先生報告我們這幾期會探討食物、致癌物質與癌症三者之間的關係,本文為該系列之二。
致癌物質是指會引發癌症的物質,按其致癌機理可分為基因毒性致癌物和非基因毒性致癌物兩類。
基因毒性致癌物是透過直接破壞脫氧核糖核酸(DNA)而誘發癌症。
這類致癌物沒有一個絕對安全的攝入量,即使少量也有可能破壞基因物質,從而增加發生癌症的機會,因此不可能為基因毒性致癌物釐定一個安全參考值。
非基因毒性致癌物則不是與DNA產生反應,而是通過破壞細胞結構、改變細胞分裂速率及其他增加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