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戰-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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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戰是指一個國家宣告該國與其他(可多於一個)國家處於戰爭狀態。
文藝復興時,已有國家作出正式的宣戰聲明,自此,民主國家已接受宣戰作為一個外交手段。
在國際法中,宣戰聲明代表該等國家互相承認處於敵對狀態,並規範各自的軍隊的行為。
海牙公約是影響這些聲明的主要多邊條約。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1919年成立的國際聯盟,和1928年在巴黎簽訂的非戰公約,皆顯示世界各國都致力避免大戰造成的浩劫。
然而,第二次世界大戰仍然爆發了,於是各國於戰後成立了聯合國機構以防止國家透過宣戰來發動侵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