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群(國情簡介-人民) - 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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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住民以漢人為最大族群,約占總人口96.42%,其他2.48%為16族的臺灣原住民,另外1.10%包括來自中國大陸的少數民族、大陸港澳人民及外籍人士。

臺灣原住民共有泰雅 ... ::: 土地與人民 土地 人民 ::: 首頁 土地與人民人民 族群 Facebook分享line分享twitter分享plurk分享列印本頁 日期:111/03/03資料來源:內政部、客家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 臺灣住民以漢人為最大族群,約占總人口96.42%,其他2.48%為16族的臺灣原住民,另外1.10%包括來自中國大陸的少數民族、大陸港澳人民及外籍人士。

臺灣原住民共有泰雅族、賽夏族、布農族、鄒族、邵族、排灣族、魯凱族、卑南族、阿美族、雅美族、噶瑪蘭族、太魯閣族、撒奇萊雅族、賽德克族、拉阿魯哇族及卡那卡那富族等16族。

截至110年底,臺灣原住民人口數為58萬758人(平地原住民為27萬1,606人,山地原住民為30萬9,152人),其中又以阿美族人數最多,排灣族次之,泰雅族第3。

現今,由於族群間彼此普遍通婚,族群差異隨時間越來越淡,而且不論原住民或是先後來到的移民,都在臺灣尋找一個新的認同身分,認同這塊土地,把臺灣當成永遠的家,為臺灣的發展貢獻出力量。

漢民族 河洛族群 泉州人 來自福建省泉州府的晉安、惠安、南安、同安、安溪等縣,大都從事經商、航行、漁業,信仰原鄉的廣漳尊王、靈安尊王、清水祖師、觀音菩薩、保儀大夫、保儀尊王及各姓王爺等。

漳州人 來自福建省漳州府龍溪、詔安、平和、漳浦、南靖、長泰、海澄等縣,以農作為主,信仰開漳聖王、輔信將軍等。

河洛族群移民臺灣,帶來原鄉的閩南文化,包括姓氏、堂號、建築、禮俗、工藝、戲劇、婚喪喜慶、歲時祭典、宗教信仰、飲食、服飾等,也在臺灣本土化。

清代因臺灣移民不准攜眷,很多漢人男子與平埔族群女子通婚,河洛俚諺說「有唐山公,無唐山媽」,可見今天多數臺灣人或多或少應都有平埔血緣。

在臺灣發展的河洛族群,接觸、融合了南島文化,以及西洋、東洋文化,在中國文化中又納入了「海洋文化」,逐漸呈現與中國「大陸文化」的差異性。

臺灣屬重商的海島型經濟,河洛人擅長造船、航海、經商,很早就在臺灣進行島內和海外的貿易,並發展出「行」(批發商)和「郊」(商業同業公會)的組織,可見臺灣近數十年來創造的「經濟奇蹟」是其來有自。

客家族群 依據客家委員會110年度全國客家人口暨語言調查,符合《客家基本法》中對於客家人定義「具有客家血緣或客家淵源,且自我認同為客家人者」,全國約有466.9萬人,占全國人口的19.8%。

客家語言 客家語言腔調因地而異,以四縣腔、海陸腔、大埔腔、饒平腔與詔安腔等五大腔調為主。

四縣腔以桃園市的中壢、平鎮、龍潭、新竹縣、苗栗縣等部分地區及南部六堆地區為主。

海陸腔以桃園市的觀音、新屋、楊梅、新竹縣等地為主。

大埔腔以臺中市的石岡、東勢、新社、和平區及苗栗縣卓蘭較多客家人使用。

饒平腔分布於桃園市中壢、新屋、八德、新竹縣竹北、芎林、臺中東勢及苗栗縣卓蘭等點狀散布各地。

雲林縣二崙、崙背、西螺等地客家人則較常使用詔安腔。

除了以上五種主要腔調外,還有北部四縣腔、海陸腔交界的「四海腔」,以及永定、豐順、武平、五華、揭西等不同腔調的客家話。

為促進客語傳承,客家委員會推動客語家庭、客語薪傳師、客語社區營造以及透過客語認證、客語生活學校、客語沉浸式教學、客語結合十二年國教校訂課程、哈客網路學院和客語卡通等多元學習管道,近年更運用現代化數位科技,帶動全球客語學習風潮。

客語在我國已受到法律保障,《國家語言發展法》及《客家基本法》明定客語為國家語言之一,與各族群語言平等,在客家人口集中地區,客語為通行語言,學校得以客語作為教學語言,政府機關(構)、學校、公用事業等對外提供公共服務時,應提供客語服務。

客家藝文 客家藝文包括音樂、戲劇、工藝、美術、文學等,其中以客家戲曲及客家音樂最具代表性。

客家戲曲因客家傳統山居之地緣關係與族群文化特性,發展出與「茶」產業密切相關的「三腳採茶戲」,保留傳統九腔十八調的唱腔及棚頭、撮把戲等演出形式。

隨著時代的變遷,也融合四平戲及外江戲等多元豐富底蘊,逐漸改良發展成「客家大戲」。

「客家大戲」保有傳統「客家八音」、北管戲曲,以及「三腳採茶戲」丑角詼諧逗趣、活潑生動的喜劇特質,呈現多元文化交融珍貴的無形文化資產,近年來更登上國家表演藝術殿堂演出。

客家音樂源自於客家山歌,係對當時社會背景與地理環境所產生的感受與情感抒發,客家山歌與小調、八音與說唱皆為客家的民間音樂。

近年來,隨著年輕族群投入現代客家音樂創作,透過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的傳播,客家流行音樂亦日益受到市場的喜愛。

客家飲食 客家人因山居生活及不斷遷徙的生活經驗,發展出獨特的飲食文化,「鹹」、「香」、「肥」也成為傳統客家菜順應環境所呈現出的風格,以「四炆四炒」最具代表性;客家米食、茶飲及醃製食品也深具特色。

近年隨著生活條件改善、烹調技術的進步及健康概念的推廣,客家飲食文化也透過創新改良,提升其精緻度,並在政府與民間共同的努力下,藉由辦理客家美食活動及餐飲產業輔導等策略,讓民眾瞭解客家飲食文化深厚底蘊,形塑客家美食新印象。

客家產業 客家的人文風景、傳統歌謠、建築聚落別具特色,客家工匠藝師近年在木雕、陶器、服飾、紙傘、美食等產業,融入美感及體驗經濟,以前瞻視野、在地關照為理念,在商品、服務、場域及行銷等面向上精進,傳遞客家幸福感,同時透過慢食、慢活、慢遊的生活風格,融合客家傳統文化,打造深度文化觀光旅遊,引領客家產業發展,繁榮客庄經濟。

戰後移民 民國37年至44年間,大批軍、公、教人員及少數民間人士隨著政府遷臺。

這批移民及其後代即民間慣稱的外省人,透過通婚與就業,融入臺灣飲食文化、文學、政治等各個領域,處處可見。

外省人男性和臺灣各族群婦女的通婚情形相當普遍。

這使得第二代外省人與其他族群間的文化疆界,除語言及腔調仍可供辨識之外,已逐漸模糊。

外省人移居臺灣,改變了臺灣的社會生活與文化語言面貌,影響最具體者莫過於眷村流傳之飲食文化,如豆漿、燒餅、油條、饅頭、包子、蔥油餅、牛肉麵、紅油抄手、湖州粽子等。

來臺外省人除少數從商、從政者,多無恆產,為改善困窘的生活,多半鼓勵子女透過教育爭取社會地位,形成了早年許多外省第二代努力考取公費留學,負笈他鄉深造。

因此,臺灣早年留學生文人中不乏外省第二代作家,眷村文學更在臺灣文學中獨樹一格,藉由紙筆披露獨特的眷村生活經驗,並被搬上銀幕及螢光幕,在眷村第一代逐漸凋零,眷村大批改建,雞犬難再相聞的今日,已成為研究眷村文化的重要依據。

中國的精緻文化也透過戰後移民帶來臺灣,比如在國立故宮博物院展示的世界級文物,或者京劇(以前稱為平劇或國劇)等。

臺灣的中國研究,特別是儒家思想、中國文化與古典文學,由於國家研究機構的鼓勵,而在世界占有一席之地。

事實上,外省人定居臺灣已超過半世紀,不僅打破族群的疆界,並為臺灣文化注入新血。

戰後出生的第二代也已是土生土長的本地人,與臺灣共存共榮,成為創造臺灣文化的一分子。

臺灣原住民族 原住民族是臺灣原來的主人,至少六千年前,原住民族就已經在臺灣,並發展出多元而獨特的文化。

臺灣原住民族有16個族,截至110年底,人口數為58萬758人,其中又以阿美族人數最多,排灣族次之,再者為泰雅族。

以下分別介紹各族群: 阿美族(Amis)傳統範圍分布廣泛,幅員較其他民族為狹長,分布於花蓮縣、臺東縣及屏東縣的海岸平原及丘陵地,以池上、關山為界,以北自稱Pangcah,以南自稱Amis,人口數21萬6,614人。

阿美族社會由Kakita'an部落領袖、Kaput年齡組織、Cikawasay巫師、Marinina'ay母系繼嗣所組成,普遍認知為母系社會,但治理部落事務則是由部落領袖及年齡組織共同執行,每年的豐年祭(收穫祭,Malalikit/Malikoda/Ilisin/Kiloma'an)是極為隆重而豐富的歲時祭儀,是東臺灣的盛事。

泰雅族(Atayal)音譯自「atayal」,意思是人或同族人,分布在臺灣北部中央山脈兩側,橫跨宜蘭縣、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苗栗縣、臺中市與南投縣,占臺灣中北部三分之一的山區,包括和平溪、南澳溪、蘭陽溪、大漢溪、中港溪、後龍溪、大安溪、大甲溪、北港溪與濁水溪等溪流的主流與支流流域。

人口數9萬3,345人,親屬組織以父系為基礎,信仰以祖靈為中心,以文面及織布技術著稱。

文面對於男子而言,是成年的標誌,也是勇武的象徵;對於女子而言,則是成年與善於織布的標記。

族群的歲時祭儀為感恩祭(RyaxSmqasHnuwayUtuxTayal)。

排灣族(Paiwan)分布於屏東縣、臺東縣兩縣,行政區域共計12鄉鎮,橫跨中央山脈南段山地兩側,除屏東縣滿洲鄉、臺東縣大武鄉、太麻里鄉為平地行政區域並與其他族群混居外,餘均屬山地鄉,分布區塊緊連且完整,人口數10萬4,428人。

排灣族內部分兩大亞群,一是拉瓦爾(Raval),另一是Vutsulj,兩者差別在於前者為長子繼承制,後者則為長嗣繼承。

排灣族尚存有貴族與平民區分的封建階序社會,以長嗣或長子繼承家屋、家名、家產,此外,尚設有作為主持祭儀的祭司一職。

宗教信仰以創造者與祖靈最為重要,歲時祭儀為豐年祭(亦稱收穫祭,Masalut)。

布農族(Bunun)居住於中央山脈兩側,以bunun一詞來稱呼自己,北自南投仁愛鄉、信義鄉,南達高雄市桃源區、那瑪夏區,以及花東地區的萬榮鄉、卓溪鄉、海端鄉、延平鄉,人口數6萬516人。

布農族有複雜的父系氏族組織,其社會組織與制度,相似於民主共議的傳統,部落與氏族不斷地對話,為該族社會歷史發展之主要動脈。

小米作為該族生活傳統主食之外,亦為儀式核心並以祈禱小米豐收歌(Pasibutbut)聞名於世,族人們更以共享小米與否,確立家庭成員範圍與界線。

布農族常年各季節都有舉辦祭儀的慣習,其中並以射耳祭(Malahtangia)作為重要的歲時祭儀。

卑南族(Pinuyumayan)歷史上又有「卑南覓」、「彪馬」、「漂馬」、「普悠馬」等音譯寫法,乃源自臺東市南王部落(Puyuma)的名稱。

居住於北起卑南溪流域,南至知本溪之間近山處之臺東平原一帶,群內關係分為石生系及竹生系,兩系在語言與起源神話上有所差異,人口數1萬4,880人。

卑南族為傾向從母居的社會。

部落中有成年男子會所與青少年會所,並有井然有序的男子年齡組織。

歲時祭儀為年祭('Amiyan),而其他的時令祭儀則有小米除草祭(mugamut)及完工慶、收獲祭(murawag)、海祭(mulaliyaban)。

魯凱族(Rukai)的族名,一種說法認為Drekai是魯凱族人的自稱,係指「住在高冷山上的人」,之意;一種說法是Rukai轉化自排灣族語詞中,有東方、上游、深山等意,意指的是魯凱族居住地;第三種是從卑南族語詞的Rukai而來,指稱緊鄰山腳的聚落。

居住於中央山脈南段兩側(阿里山以南,大武山以北)之山地,濁口溪、隘寮南北溪、大南溪流域的山區及呂加溪流域,人口數1萬3,564人。

魯凱族屬有貴族與平民之分的階層社會,但以長男繼承。

祭祀時最主要是祭拜天神與祖靈,主要的歲時祭儀為小米祭(Kalabecengane)、黑米祭(Tabesengane,茂林區多納里)、祈雨祭(Titiudale,茂林區茂林里)、勇士祭(Ta'avalra,茂林區萬山里)。

鄒族(Cou)為族名,語詞的意思是人,居住於嘉義縣阿里山鄉及南投縣信義鄉,在鄒族的傳說中,天神哈默搖動楓樹,樹上的楓果落地之後成為鄒族人,天神再一次搖動楓樹所掉落的楓果則成為平地人。

人口數6,690人,鄒族有大、中、小階層複雜的氏族結構,並以大社的男子集會所(kuba)作為政治與宗教的中心。

歲時祭儀為戰祭Mayasvi及小米祭(播種祭miapo、收獲祭homeyaya)。

賽夏族(Saisiyat)的族人自稱時,使用saisiyat來稱呼自己,後取其近音而寫為賽夏族。

居住於新竹縣與苗栗縣交界的山區,其民族組成與我群認同,學界向來爭議不斷,因受外來勢力及殖民政權之侵擾,尤以「南庄事件」之後,因行政區劃之故則分別受不同之治理政策,致今呈現新竹縣五峰鄉的山地原住民(saikilaba')、苗栗縣南庄鄉的平地原住民(如南庄Binsaewelan群、蓬萊Sairayin群、獅潭Saisawi’群)及都市原住民,人口數6,824人。

賽夏族為父系社會,重視姓氏組織,歲時祭儀為巴斯達隘(矮靈祭Pasta'ay),並有祈天祭(a:owa'z)、祖靈祭(basbaki')。

雅美族(Yami)居住於臺東縣外海的蘭嶼,人口數4,781人。

而「yami」一詞是「我們」的意思,由十九世紀末期人類學家鳥居龍藏開始使用;部分族人在族群名稱上也另外使用「達悟」(Tao)一詞,意思為「人」。

有豐富的神話傳說與歲時祭儀,並具有明顯的海洋特質,發展出獨特的海洋文化,雅美族與菲律賓巴丹群島住民的語言與文化相近而能彼此溝通無礙,歲時祭儀為收穫祭(Mapasamorangsopiyavean),而主要的祭儀為招魚季(Mivanwa)。

邵族(Thau)早期邵族尚未建置書寫系統時,研究邵語的專家學者把邵族記音書寫成「Thao」,書寫系統建置後,發現邵語在發音上並沒有o的母音,而應書寫成「Thau」。

居住於南投縣日月潭一帶,大部分聚居於伊達邵(舊稱德化社、化蕃社),少數幾戶定居在水里鄉大平林,人口數828人。

邵族屬於父系氏族社會,一共有七個氏族,傳統部落之政治經濟與職務上的分工係以氏族為準,宗教信仰核心為「祖靈信仰」,並保有女祭司shinshii(先生媽)的傳承制度,最盛大的歲時祭儀為祖靈祭(Lus'an)。

噶瑪蘭族(Kebalan)人自稱為kebalan,意思是平原的人,而族名的發音則與早期與閩南族群混居的社會,受閩南語的影響致發音為「kava-」,而噶瑪蘭族認為最正統的發音應為「keba-」。

原居蘭陽平原,除部分移入花蓮平原西北部一帶,多數移往花東縱谷及海岸線一帶,人口數1,547人。

噶瑪蘭族是母系社會,子女從母居,名字亦採行連母名制。

在部落中,根據年齡長幼有不同的地位和職位,主要為成年男子、未成年男子和婦女等階層。

屬於靈魂崇拜的民族,主要的歲時祭儀為豐年祭(Qataban),其他尚有海祭(tubantulazing)、除瘟祭(kisaiz)、送靈祭(patuRan)以及年終祭祖(palilin)的祭儀。

太魯閣族(Truku)傳說是由TruRuku(三個居住的地方),兩個ru的音合併後成為「Truku」。

大致分布北起花蓮縣和平溪,南迄紅葉及太平溪這一廣大的山麓地帶,即現行行政體制下的花蓮縣秀林鄉、萬榮鄉及少部分的卓溪鄉立山村等地,人口數3萬3,173人。

為一父系的小家庭組織結構社會,在家庭或親族間均以男性權威為主。

太魯閣族人的傳統宗教信仰是祖靈信仰,祖靈會庇祐子孫的條件是所有子孫必須遵從祖先所遺留下來的習俗、教訓和規範,也就是祖先的gaya,而歲時祭儀為感恩祭(MgayBari)。

撒奇萊雅族(Sakizaya)當中的幾飽干(Cipawkan)系統自稱為「Sakizaya」,達固部灣(Takubuwan)系統則自稱「Sakidaya」。

噶瑪蘭族稱其為「Sukizaya」,撒奇萊雅族原來分布在奇萊平原(花蓮平原)上,範圍相當於現在的花蓮市區,花蓮舊稱「奇萊」,阿美族稱其為「Sakiraya」擷取「kiray」的音而來,人口數1,037人。

Sakizaya一詞的意義為該族群的自我稱呼,意思是「特定的一群人」,使用的語言亦稱為「Sakizaya」。

主要的歲時祭儀為火神祭(Palamal)。

賽德克族(Seediq/Sediq/Seejiq)大多分布於南投縣仁愛鄉,部分分布於花蓮縣秀林鄉、萬榮鄉與卓溪鄉等地,人口數1萬774人,以中央山脈牡丹山腰的一棵巨大石柱為祖先發祥地,在南投仁愛鄉濁水溪上游的支群,又可以分成「德魯固(Truku)」、「都達(Toda)」、「德固達雅(Tkdaya)」3個社群,後者一度勢力最大,但日治時代因為發起霧社事件被誅反而人口最少。

民國90年代,賽德克族人基於對德魯固、都達、德固達雅三群共同歷史的認同,以「SeediqBalay、SeejiqBalay、SeediqBale賽德克族」為名發起向政府請願的正名運動,並於97年獲政府核定為賽德克族。

歲時祭儀為收穫節(QlasanTninun/Tminun/SmesungKmetuy)。

拉阿魯哇族(Hla’alua)有很長的一段時間被稱為「鄒族」,之後因語言差異甚大,完全無法以族語溝通,各自有自己的歷史想像、起源傳說、祭典儀式及傳統的社會結構,拉阿魯哇族由排剪(paiciana)、美壠(vilanganʉ,u是有一橫u的發音)、雁爾(hlihlara)、塔蠟袷(talicia)4個社組成,其中塔蠟袷社過去因為交通不便關係,紛紛遷居至排剪社居住,而約20年前部分族人遷移至那瑪夏區瑪雅里居住,族人以那爾瓦社(na’ʉvuana)稱之,繼續維持四個社群的組成,人口數439人,主要聚居高雄市桃源區桃源里、高中里、那瑪夏區瑪雅里,各社分布為排剪社:桃源區草水部落、高中部落;美瓏社:桃源區美蘭部落;雁爾社:桃源區桃源部落、四社部落;那爾瓦社:那瑪夏區瑪雅部落。

主要的歲時祭儀為聖貝祭(Miatungusu)。

卡那卡那富族(Kanakanavu)稱「人」為「cau」,但自稱為Kanakanavu,就族語詞彙意義來解讀,其詞根「-navu」與族人稱呼「麻竹」的詞根幾乎相同,而前綴ka-又有「住或屬」的意涵,所以就有族人推論,當族人逐漸形成一個聚落時,很可能是住在麻竹林區的地方,為了區辨我群與他群,就自稱Kanavu,即「住或屬於麻竹林區的人」,分布於高雄市那瑪夏區楠梓仙溪流域兩側,現大部分居住於高雄市那瑪夏區達卡努瓦里和瑪雅里,共有16個家族,人口數計有388人,社會組織以父系為主,傳統上的經濟生活以農耕燒墾為主,狩獵捕魚為輔,主要的歲時祭儀為米貢祭(Mikong),及以家族為單位的kaisisicakʉran(河祭)(u是有一橫u的發音)。

  平埔族群 另有在歷史上同屬南島語系民族的族群,被過去臺灣的殖民統治者,以優勢文化角度與同化制度給予各種不同的名稱,清代時期被稱為「熟番」,日治時期被稱為「熟蕃」或「平埔」;因其族群分類,歷代學者看法各有差異,但大致仍可粗略分為:噶瑪蘭(Kavalan)、凱達格蘭(Ketagalan)、道卡斯(Taokas)、巴宰(Pazeh)、拍瀑拉(Papora)、巴布薩(Babuza)、洪雅(Hoanya)與西拉雅(Siraya)等8族;另外在近二十年平埔族群正名運動的影響及學者進一步的調查研究下,南投縣埔里的噶哈巫(Kaxabu)、臺南市、高雄市的大武壠(或稱大滿,Taivoan)、屏東縣的馬卡道(Makatau)等族,亦積極爭取被認定為獨立的平埔族群分類。

政府仍然主動提供語言、文化復振的措施,積極協助平埔族群傳承南島民族的文化內涵。

新住民 臺灣地區自解嚴以後,隨著政治民主化、經濟自由化、社會多元化的發展,以及全球化與國際化的帶動下,國人與國際人士互動交流機會頻繁,與大陸籍及外籍通婚的情形日益普遍,這些臺灣媳婦及女婿,落地生根,成了臺灣的新住民。

根據內政部統計國人與外籍人士結婚,自民國76年1月起至110年12月底止,大陸地區、港澳地區配偶及外籍配偶共計56萬9,851人,其中以大陸地區、港澳地區配偶人數最多,合計達37萬1,822人,占該人口數之65.25%,其次是越南籍配偶11萬1,374人,占19.54%,印尼籍3萬1,038人,占5.45%為第3,另泰國籍有9,501人,菲律賓籍1萬488人,柬埔寨籍4,345人,日本籍5,633人,韓國籍2,092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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