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發退休金相關函釋» 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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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轉知銓敘部修正「公務人員退撫給與定期發放作業要點」,並自107年1月1日生效ㄧ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銓敘部106年7月31日部退四字第10642491792號函辦理。
二、查考試院106年1月26日發布之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第31條及第40條修正條文(公務人員月退休金及遺族月撫慰金改為按月發給),將自107年1月1日施行,爰銓敘部配合修正「公務人員退撫給與定期發放作業要點」(以下簡稱發放要點),並就相關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退休人員赴大陸地區(以下簡稱赴陸)時:
1、赴陸長期居住(指赴陸居、停留,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