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運管理】進出口登記-續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A:依貿易法第9 條規定,公司、商號經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登記為出進口廠商者,得經營輸出入業務。

政府為維護貿易秩序有必要對進出口廠商及進出口內容予以管理,若未申請 ... 馬上辦 最新消息 找顧問 找知識 找資源 找工具 找網站 常見問題 線上申請專區 財會諮詢專區 財會諮詢專區 我要提問 首頁 財會諮詢專區 營運管理 進出口登記-續 進出口登記-續 Q:請問我們公司非主要出口生意,偶爾一年一次外銷,請問是否一定強制要申請進出口登記?或是,要達到一定規定才要申請登記呢?謝謝 姓名:吳先生/小姐 行業別:批發及零售業 區域:基隆市 詢問日期:2020-10-10 會計師回覆#1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依貿易法第9條規定,公司、商號經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登記為出進口廠商者,得經營輸出入業務。

政府為維護貿易秩序有必要對進出口廠商及進出口內容予以管理,若未申請為出進口廠商,則無法依法辦理出進口業務。

因此,雖然貴公司僅偶爾一年一次外銷,但還是必須依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登記為出進口廠商方能辦理出進口業務。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1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351劉專員) 回覆日期2020-10-12 會計師回覆#2 吳巧玲 榮譽會計師 A:關於出進口廠商登記制度,旨在審查英文名稱,有助於維護貿易秩序及建立完整之管理資料。

一般而言除出口貨物外就進口貨物除特定項目即依訂金而以下得免辦登記外得依「貿易法」規定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申請登記為出進口廠商。

另依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第3.4.5.5-1條採英文名稱管理限制登記其立法目的在於避免混同誤認之虞外還對健全國際貿易秩序,增進國家之經濟發展利益為規範。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1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351劉專員) 回覆日期2020-10-12 會計師回覆#3 陳泰義 榮譽會計師 A:您好,依「貿易法」規定,公司、商號經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登記為出進口廠」後,始得經營輸出入業務,與交易次數及金額大小無關。

因「貿易法」係基於發展對外貿易,健全貿易秩序,以增進國家之經濟利益為規範,包括申請登記為出進口廠商前,其使用之英文名稱應先預查審定,以避免同名混淆。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1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351劉專員) 回覆日期2020-10-11 返回論壇列表 相關提問 股份轉讓 Q:股東A將股份轉讓給B,B將錢匯入公司、A也有股份轉讓書給B,但A過世後,公司一直不去登記股份轉讓,B卻提告A的繼承人要求還錢,請問股份轉讓的流程是什麼?繼承人有辦法自行幫B轉讓股權? 詢問日期:2022-06-12 未分配盈餘 Q:會計師們好: 公司於110年03月份經主管機關查核到108年度有漏了一筆保險收入, 營所稅是主管機關直接開單受罰。

未分配盈餘5%也已經110年申報109年度結算申報時自行申報繳納,但是帳上未掛應付稅捐,請問這需要更正或者是可以直接在110年帳上補入以下分錄嗎? 借:所得稅費用 貸:銀行存款 詢問日期:2022-06-10 股東過世,股東會如何召開 Q:您好 本公司為股份有限公司,現今因董監事任期到期,要召開股東會改選董監事,惟因大股東(持股60%)過世,法定繼承人有多人,其股份尚未辦理繼承過戶,且其餘股東之持股數合計未達股東會法定門檻。

Q:請問是否可由法定繼承人推派一人行使股東權,使股東會能達法定門檻而順利召開? 詢問日期:2022-08-26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