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傷害,找醫師「證明」? 錯! - 照護線上
文章推薦指數: 80 %
這只是行政上委由醫療院所給勞工和雇主的方便,不代表醫師具有認定職業傷害的權利。
另外,醫師確實常開立「診斷證明書」。
但診斷證明書上面寫的是「病名 ...
2019年6月11日星期二
職業傷害,找醫師「證明」? 錯!
許君豪,職業醫學科,醫師
一早,職業傷病門診來了一位求診勞工,手裡拿著警察局開立的交通事故(車禍)單據,說:「醫師,O月O日我上班途中發生車禍,請幫我開立『職災證明』。
」
職業傷害的「證明」,其實不屬於醫師的權責範圍。
且聽我道來。
本文主題:勞保給付
「職業傷害」這個主題,牽涉的議題範圍很廣,舉例來說,包括:
1.傷病的診療
2.勞保給付、津貼、補助
3.雇主的紀錄、通報等責任
4.雇主的補償責任
5.雇主及相關當事人的民事、刑事責任
6.復工
這些議題的參與者,包括勞工、部門主管、雇主、勞保局、勞動部、法院、醫療人員、……等。
本文要談的是第2項:從勞保給付的角度看,「某勞工的某傷害屬於職業傷害」是否成立,究竟誰說了算?
在切入核心之前,我們必須先知道「職業傷害」和「職業病」的差別。
職業傷害vs.職業病
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等法規,職業災害(簡稱「職災」)分為以下幾類:
1.傷害
2.疾病
3.失能(舊稱「殘廢」)
4.死亡
原則上可把1、2視為初始狀況,3、4視為較嚴重的後續狀況(較不嚴重的,就留在1、2。
)。
因此,職災的初始狀況,可分為「傷害」和「疾病」兩種:
A.職業傷害:
「工作」和「傷害」的因果關係較明確,例如:上下班途中車禍、工作中跌落/切割傷/化學品灼傷/……等。
B.職業病:
「工作」和「疾病」的因果關係較不明確,例如:聽力損失/氣喘/腰椎間盤突出/肺結核/心血管疾病/……等。
A.職業傷害:由「當事人」自行判斷
如上述,由於職業傷害之「工作」與「傷害」的因果關係較明確,所以職業傷害是否成立,是基於當事人的判斷,例如:
1.上下班途中車禍:
由事故紀錄、車禍地點是否為合理往返工作場所途徑、勞工是否違規、……等,即可認定是否為職業傷害。
2.工作中跌落/切割傷/化學品灼傷/……等:
由受傷員工本人及週遭人員的陳述、受傷情況、現場事證、監視器錄影畫面……等,認定是否為職業傷害。
由此可知,「職業傷害是否成立?」的認定只牽涉到當事人,而和負責診療的醫療人員無關。
因此,找醫師「證明」職業傷害成立,是錯誤的觀念。
對職業傷害就醫流程有點概念的朋友,可能有些疑惑:「咦,我記得職災後就醫時,醫師會在『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門診單』或『勞工保險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上蓋章耶!」
沒錯,但這兩種「單子」,原則上是「雇主已經先承認是職業傷害,然後才拿給勞工就醫時使用」的,醫師蓋章只代表的確有執行診療,而非認定職業傷害。
另外,雇主有時未能及時(或不知道應該)提供單子給勞工,所以醫療院所也會備著單子給勞工使用。
這只是行政上委由醫療院所給勞工和雇主的方便,不代表醫師具有認定職業傷害的權利。
另外,醫師確實常開立「診斷證明書」。
但診斷證明書上面寫的是「病名」、「醫囑」、「診療過程」等資訊,而非「證明」該傷害是工作造成的。
【案例】
有朋友提到,曾有職傷個案,勞保局以「您就醫時的病歷中,醫師未寫明為職傷」為理由,不認定該案件為職業傷害。
【解法】
實務上,醫師可在診斷書上註明「OOO先生自述今日上午O時O分許,騎機車於上班途中在OOO(地點)發生車禍。
」
這個「自述」表示醫師只是記錄勞工的說法,不代表醫師證明確有此事。
這樣一來,或可減少一些勞方、資方、勞保局三方的爭議。
B.職業病:「醫師」提供專業意見
另一方面,由於職業病之「工作」與「疾病」的因果關係較不明確,所以職業病是否成立,常須參考醫師等醫療人員的專業意見,例如:
1.聽力損失:
雇主和勞工提供歷次聽力檢查結果、歷年作業環境噪音監測結果等資料給醫師,再加上作業照片/影片/實地訪視等資料蒐集,醫師提出職業醫學專業評估報告書,供作勞工向勞保局申請給付的書面參考資料。
2.腰椎間盤突出:
雇主和勞工提供作業中搬運重物的重量/頻率/期間、搬運姿勢的照片/影片、就醫紀錄等資料給醫師。
若醫師認為有必要時,醫療團隊亦會訪視工作現場,訪談勞工和其同事,提出職業醫學專業評估報告書,作為勞工向勞保局申請給付時的資料。
【註】通常由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負責上述専業評估。
可參考這篇文章。
應特別注意,以本篇主題「勞保給付」而言,「勞保局」才是最終認定單位。
醫院的診療醫師只是依專業協助評估,並無職業病的認定權。
在此補充一點:
關於職業傷害或職業病的認定結果,若勞方、資方、勞保局意見不一致,可依循爭議事項審議、訴願、訴訟等管道協助化解爭議。
醫療團隊不變任務:診療,協助復工
不論職業傷害或職業病的認定是否成立,醫療團隊都有不變的重要任務,那就是:
1.診療:
包括傷病的診斷、治療、復健。
這個階段,除了醫師之外,護理、物理治療、職能治療、個案管理、社工等專業人員的協助,也有重要貢獻。
這個階段的醫師,主要是在醫療院所急診、門診、病房負責照顧傷病勞工的醫師。
2.協助復工:
傷病復原到一定程度後,關鍵議題便會浮現:勞工什麼時候可以回去工作?做什麼工作?做多久?做多少量?……?
回復到工作崗位,簡稱「復工(returntowork)」(不見得是本來的工作內容),是職場工作者傷病後的重要步驟。
此時期,職場的醫護人員、主管、安全衛生人員、人力資源人員、……等,是復工團隊的主力成員。
這個階段的醫師,主要是在企業服務的醫師,常稱作「廠醫」。
廠醫在企業裡做什麼呢?請參考這篇文章。
結論
1.職業傷害:因果關係較明確,由當事人自行判斷,而非由醫師證明。
最終認定單位為勞保局。
2.職業病:因果關係較不明確,在醫院負責診療的醫師可提供專業意見,但最終認定單位仍為勞保局。
3.職業傷病後,除了診療之外,復工也是關鍵而需要高度專業的議題。
復工階段提供企業服務的醫師是廠醫。
搜尋附近的診所:
免費註冊,掛號、領藥超方便!
超過82萬人追蹤,值得信賴的照護線上!
追蹤照護線上
82萬好友,值得信賴的照護線上!
熱門文章
喝豆漿、吃薯條,會致癌嗎?圖文懶人包
蛋白質這樣吃!這樣算!一次圖表攻略(懶人包)
擺脫癢癢起疹,先少吃「高組織胺食物」(懶人包)
血壓多少才OK?有什麼症狀?高血壓最基礎知識(圖解懶人包)
你的累,皰疹都知道–醫師的叮嚀
病毒疣會傳染,該怎麼治療和預防?請醫師解答
屁股痛、髖部痛、走路拐拐–深臀症候群
走路好痛!9招緩和髖關節(圖解)
缺鋅有哪些症狀?該如何補鋅?
乳頭、乳暈癢癢好害羞,是不是乳癌?外科女醫圖文解說
掛號、領藥最方便!
顯示更多
動靜脈血管您不可不知
大腦體操
運動專區
樂活銀髮族
血糖飆高高醫師有妙招
心臟名醫會客室
網路醫學院
癌症專區
心律不整愛注意
吃出健康
延伸文章資訊
- 1職業災害醫療證明|你該注意這些事項 - Workforce勞動力量
- 2公傷假申請應行注意事項
2. 診斷證明書-查銓敘部85 年10 月18 日(85)臺法二字第1368644 號函略以,公立醫院出. 具之證明仍可採據外,應以全民健保特約醫院(不含全民健保特約診所及其他醫療機構).
- 3職業傷害,找醫師「證明」? 錯! - 照護線上
這只是行政上委由醫療院所給勞工和雇主的方便,不代表醫師具有認定職業傷害的權利。 另外,醫師確實常開立「診斷證明書」。但診斷證明書上面寫的是「病名 ...
- 4【宇恒週報】診斷證明書所示須休養期間,職災勞工是否均可執 ...
- 5東區職業傷病防治中心門診資訊
經醫師確診為職業傷病,取得診斷證明. 後,向公司申請工傷假,並向勞保局請. 領職災給付(醫療、傷病、失能…等)。 復健、復工、〔. 依個人需求,由職業傷病防治中心. 協助您復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