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這樣子不算以不正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 Mobile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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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2. 跨越雙白線 權責機關回復內容: 您於104年09月01日致新北市政府人民陳情案件(案號: ... 首頁 汽車 汽機車七嘴八舌 1234 前往頁尾 返回列表 訂閱文章 我要回覆 mht208 10分 樓主 mht208 個人積分:10分 文章編號:57396109 訊息 文章段落 個案:這樣子不算以不正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2015-09-1011:04 13079 1 收藏 回覆 分享 引言 連結 回報 推薦 只看樓主 列印 影片如下:檢舉回覆如下:陳情主題:交通違規檢舉:2015/08/31468-P3陳情內容:日期:2015/08/31時間:18:20地點: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東向、國三中和交流道出口與錦和路間之路段)違規車輛:468-P3違規事項:1.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2.跨越雙白線權責機關回復內容:您於104年09月01日致新北市政府人民陳情案件(案號:電1040901195),已轉交本府警察局中和第二分局處理,查處情形如下:一、有關您檢舉本轄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535號,計程車468-P3號,於104年08月31日18時20分跨越二車道情事,經檢視影片該車於分向線前已完成變換車道,尚不足構成跨越二車道行駛之違規要件,為免爭議本分局不予舉發。

二、感謝您的來信,若對本案仍有其他意見或疑問,歡迎與承辦同仁電話聯絡。

敬祝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和第二分局與員警通電後,員警的認知如下:計程車有打方向燈,雖不道德,但不構成『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的法規要件,要件是什麼?標準在哪裡?這個要看個案啦,如果對方煞停就會開了,而且這個是你自己慢下來讓他的,不是他逼你的。

跨越雙白線部分,因為在雙白線前已變換車道,所以沒有跨越雙白線情事。

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大家又沒有停下來讓我測量,怎麼會有未保持安全距離。

我不開單,你可以拿去給別的員警啊。

我的感想:1.以後有打方向燈就可以慢慢硬擠了。

2.中和第二分局的員警真的很忙,新北市交通違規檢舉網站四月到現在的案件都沒處理。

但新北市市長信箱的幾天就回覆了。

3.這個案件不處理沒關係,我還有很多可以讓你忙。

2015-09-1011:04 #1 1 引言 分享 sandydy 555分 2樓 sandydy 個人積分:555分 文章編號:57396727 訊息 人家的確有打方向燈, 如果你不想給人家切, 以後開車請跟緊一點(我家老爸以前都有教.) 2015-09-1011:39 #2 0 引言 我要留言 連結 回報 只看此人 列印 0/100 我要留言 ettvyang65 2591分 3樓 ettvyang65 個人積分:2591分 文章編號:57396805 訊息 mht208wrote: 影片如下:檢舉回覆...(恕刪) 你輸了... 450D+10-22+17-55+18-55+55-250+430EXII 2015-09-1011:44 #3 0 引言 我要留言 連結 回報 只看此人 列印 0/100 我要留言 fannfelix 645分 4樓 fannfelix 個人積分:645分 文章編號:57397053 訊息 員警回覆的沒錯阿 下次請跟緊 不喜歡人家插你就不要留個洞給人家插 2015-09-1012:00 #4 0 引言 我要留言 連結 回報 只看此人 列印 0/100 我要留言 visually 6分 5樓 visually 個人積分:6分 文章編號:57397164 訊息 fannfelixwrote: 員警回覆的沒錯阿下...(恕刪)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五條 第四十五條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       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

      二、在單車道駕車與他車並行。

      三、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

      四、在多車道不依規定駕車。

      五、插入正在連貫行駛汽車之中間。



      六、駕車行駛人行道       七、行至無號誌之圓環路口,不讓已進入圓環之車輛先         行。

      八、行經多車道之圓環,不讓內側車道之車輛先行。

      九、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

少線道車不讓多線道         車先行。

車道數相同時,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

      十、起駛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

      十一、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之警號          ,不立即避讓或在後跟隨急駛,或駛過在救火時          放置於路上之消防水帶。

      十二、任意駛出邊線,或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

      十三、機車不在規定車道行駛。

      十四、遇幼童專用車、校車不依規定禮讓,或減速慢行          。

      十五、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及巷道不依規定或標誌、標          線指示。

      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之警號,不避       讓者,並吊扣駕駛執照三個月。

2015-09-1012:09 #5 0 引言 我要留言 連結 回報 只看此人 列印 0/100 我要留言 visually 6分 6樓 visually 個人積分:6分 文章編號:57397205 訊息 visuallywrote: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恕刪) 在台北市區檢舉過兩次 都成立 2015-09-1012:12 #6 0 引言 我要留言 連結 回報 只看此人 列印 0/100 我要留言 berglai 76分 7樓 berglai 個人積分:76分 文章編號:57397231 訊息 樓主別生氣,你看看我的影片比你誇張,方向燈一打馬上切,這還是行車紀錄器 錄的到他打方向燈喔,我再開車的位置根本看不到他的方向燈,結果新莊的警察 說平面車道無變化車道未保持安全車距這項違規法條. 目前這已經是跟警察局長反應N次的結果,看看其他網友是否有其他想法可以幫忙一下. 先生(小姐)您好: 有關您來信反映,案號xxxxxxxxxxxx號交通違規案件,有關車輛變換車道安全距離為何? 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並無明文規定(第58條係明文列舉是項行車行為方可告發),惟道路 交通安全規則中列為行車中之注意事項,合先敘明,如您對以上答覆內容尚有疑義,歡迎來電 洽查,本分局非常感謝您對交通的關心及熱心舉證,祝您萬事如意。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莊分局交通組 承辦人:巡官xxxxxxx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Rd-Z0bmMQU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Rd-Z0bmMQU 2015-09-1012:14 #7 0 引言 我要留言 連結 回報 只看此人 列印 0/100 我要留言 gavin919 752分 8樓 gavin919 個人積分:752分 文章編號:57397403 訊息 mht208wrote: 影片如下:檢舉回覆...(恕刪) 空間還滿大的耶,讓一下會怎樣嗎? 還加速例。

2015-09-1012:28 #8 0 引言 我要留言 連結 回報 只看此人 列印 0/100 我要留言 visually 6分 9樓 visually 個人積分:6分 文章編號:57397596 訊息 gavin919wrote: 空間還滿大的耶,...(恕刪) 打方向燈,不代表無敵 打方向燈只是告知愈變換車道,但是車道上的車並沒有規定一定得讓 老話一句,安全距離不是用來給你超車或是變換車道的 2015-09-1012:39 #9 0 引言 我要留言 連結 回報 只看此人 列印 0/100 我要留言 看到小賢子 246分 10樓 看到小賢子 個人積分:246分 文章編號:57398290 訊息 你沒有連貫,他車當然會切進來。

就因為切入車子就檢舉? 2015-09-1013:29 #10 0 引言 我要留言 連結 回報 只看此人 列印 0/100 我要留言 常用 表情 動作 物品 短文字 長文字 1234 首頁 汽車 汽機車七嘴八舌 我要回覆 小惡魔新聞台 【海外新訊】ToyotaC+Pod微型電動車正式開放日本民眾購買,雙座設定最大續航力150公里! 【海外新訊】NissanKicks美規發表新年式更新,售價小漲、維持1.6升NA動力! 小惡魔廣編特輯 LenovoLegionPhoneDuel2電競手機以獨特散熱設計打造頂級遊戲效能 防禦駕駛零死角AeonmotorAi-1UltraABS夠智慧還夠安全 Aeonmotor首發Ai-2Gather三輪商務智慧電車,最安全電車就是它! PhilipsFidelioL3耳罩式無線耳機不容妥協的質感與音質表現 關閉廣告 顯示廣告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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