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法律學系 - 高大智慧課程地圖- 高雄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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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業規定. 碩士班:. 一、最低畢業學分24 學分。

二、系必修16 學分:. 1.政治組: ... 首頁 院系所課程 1 請選擇學院 教學發展中心 管理學院 工學院 人文社會科學院 法學院 理學院 2 請選擇系所 請選擇班級或分組 無 大學部 碩士班 博士班 大學部二年制在職專班 碩士在職專班 3 請選擇未來發展 未來發展-升學 未來發展-就業 4 請選擇升學管道/就業職業 政治法律學系 教育目標 廣泛培育符合國家與區域發展所需各級法政專業人才、提供政法專業養成及進階教育訓練機會。

核心能力 自主反思能力 溝通協調能力 明辨事理能力 任事用法能力 修業規定 碩士班: 一、最低畢業學分24學分。

二、系必修16學分:     1.政治組:政治學群8學分與共同/整合課程8學分,共計16學分。

 2.公法組:公法學群8學分與共同/整合課程8學分,共計16學分。

三、系選修8學分。

四、政治學群、公法學群、共同/整合課程超修部分,視為選修學分。

五、須修畢大學部第二外語4學分(不列入最低畢業學分計算)或參加系舉辦之測驗及格(70分)。

六、非政法相關科系畢業,需補修大學部學分:    1.政治組:國家學3學分、比較政府4學分。

    2.公法組:憲法4學分、行政法總論4學分。

""碩士在職專班: 一、最低畢業學分24學分。

二、系必修16學分:   1.政治學群8學分與共同/整合課程8學分,共計16學分。

   2.公法學群8學分與共同/整合課程8學分,共計16學分。

三、系選修8學分 四、政治學群、公法學群、共同/整合課程超修部分,視為選修學分。

五、本系碩專班學生須曾修習下列科目,若未俢習,入學考試(筆試)成績達50分以上,免補修學分。

    1.憲法4學分    2.政治學4學分    3.行政法總論  4學分 大學部: 一、最低畢業學分139學分:    (一)系必修:基礎課程59學分、整合課程12學分、並擇一修滿法律學群24學分或政治學群20學分。

    (二)系選修:法律學群12學分,政治學群16學分。

    (三)校定必修中文4學分、英文4學分,通識選修24學分。

二、必選修課程全選者,超過規定必選修學分部分,以「選修學分」論。

三、學生須符合前述要求,始得畢業。

四、大四學生經開課教師同意者,得選修碩士班課程,但以6學分為限。

二年制在職專班: 最低畢業學分80學分,系必修70學分,選修10學分。

本系課程列表 必修/選修/必選修 請選擇必/選修課程 必修課程 選修課程 修課學年期 請選擇修課學年期 111(上) 110(下) 110(上) 109(下) 課程名稱 查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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