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垃圾:廢棄物or資源? - 科技報導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其他:上述以外的電子垃圾,可能透過民間回收商(古物商)回收或併同一般垃圾清運後處理。

依照環保署督察總隊委辦計畫的垃圾採樣分析,中大型電子垃圾不會直接進入焚化爐 ... 網頁 首頁 科學月刊/科技報導新網站 科學月刊粉絲專頁 電子垃圾:廢棄物or資源? 作者/林宏嶽(任教朝陽科技大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系)、邱文琳(任職財團法人環境資源研究發展基金會) 依據聯合國大學(UnitedNationsUniversity)「電子廢棄物問題解決計畫」(SolvingtheE-WasteProblemInitiative,StEP)近期公布研究成果得知,全球電子廢棄物數量持續且急遽增加,預計到2017年將達到6,540萬公噸。

在發表該研究報告的同時,StEP的電子廢棄物世界地圖(E-WasteWorldMap)也同步上線,期能透過該地圖呈現全球五大洲共計184個國家的電子廢棄物產生概況。

根據該研究推估資訊顯示,我國在2012年平均每人產生22.88公斤的電子廢棄物,約為世界平均值(7公斤)的3倍,和國民所得較高的先進國家差異有限,德國、美國及日本平均每人產生分別為23.23公斤、29.78公斤及21.49公斤電子廢棄物。

電子廢棄物或稱電子垃圾,主要的產生來源是民眾丟棄的電子電機產品,根據歐盟廢電子電機設備(wasteelectronicsandelectricalequipment)的最新定義,如表一所示,包括日常生活中幾乎所有電子產品。

受限於資料來源有限,StEP推估的電子垃圾計算方式,主要是靠歐洲幾個國家的電子垃圾產生量與購買力平價(purchasingpowerparity,PPP)間的關聯性(表二)推估而得。

上述的推估方式是否可適用於國內,必須滿足兩個前提,首先是PPP的高低與電子垃圾的產生量顯著相關,其次則是上述關係可適用於國內現況。

由表二可得知,推估過程僅有九個歐洲國家在六個年度內的11個樣本。

除非討論範圍限於歐洲,否則上述兩個前提,大概都無法滿足。

然而,在其他國家缺乏完整數據的情況下,StEP的推估結果,仍具有良好的參考價值。

國際上如何看待電子垃圾? 電子廢棄物因為組成複雜,包括外殼、驅動零件或馬達塑膠、玻璃、電線及電路板;圖一即是拆解後的平板電腦及除濕機,材質上包括各式塑膠、玻璃、基本金屬如銅鐵鋁、貴重金屬如金銀鉑,以及稀有金屬如銦(In)、鑭(La)、鈰(Ce)等。

換言之,廢棄電子電機產品多屬於有害廢棄物,又同時具備回收價值,因而受到國際上矚目。

在近年來主要的關注重點有以下幾個: 圖一:拆解後的平板電腦(上圖)和除濕機(下圖)。

1.減少產品端使用有害物質 歐盟於2002年公告《電機電子設備危害物質限用指令》(簡稱歐盟RoHS),促使世界各國如美國各州、日本、中國等都紛紛針對電子產品中指定之有害物質予以限制。

又於2005年8月11日公布《耗能產品環境友善化設計指令》(DirectiveofEco-DesignRequirementsforUsingProducts,簡稱EuP指令,2005/32/EC),期提高產品之能源效率及環境績效、降低溫室氣體排放,並確保能源供應不虞匱乏。

為擴大管制產品範圍,歐盟於2009年10月21日發布《能源相關產品環境友善化設計指令》(DirectiveofEco-designRequirementsofEnergy-relatedProducts,簡稱ErP指令,2009/125/EC)以取代舊版指令2005/32/EC。

2.加強製造者之回收再利用責任 歐盟於2002年公告《廢電機電子設備回收再利用指令》(簡稱歐盟WEEE),除了迫使產品製造者必須負擔回收再利用責任外,各國相繼訂定強制性法規,要求製造及輸入業者,尤其是品牌商負擔起電子垃圾回收再利用的責任,至少須確保其妥善處理。

而聯合國大學亦自2007年起,結合全球產官學研之力,成立電子廢棄物問題解決計畫陸續完成研擬各式指引。

3.避免電子垃圾由富國流入窮國 因法規嚴謹程度、處理價格差異及二手市場等因素,廢棄物常由富國流入窮國並造成污染,為減少類似問題的發生,國際上除透過巴塞爾公約對廢棄物輸出入管制外,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早於2000年著手研究電腦組成,並於2003完成研擬《廢舊電腦環境無害化回收再利用準則》。

控制全球有害廢棄物輸出的巴塞爾公約,也自2002年第六次締約國大會起意識到全球廢電機電子設備管理問題,陸續啟動行動電話及電腦設備夥伴計畫,針對環境友善化設計、修復再使用、回收再利用及越境轉移等議題研擬技術準則;更於2006年第八次締約國大會時,通過《電子廢棄物奈若比宣言》。

4.提高稀有資源之再利用 聯合國資源專家平台於2012年公布之研究成果顯示,長期經驗發展導致社會中積存許多金屬,如果能掌握其狀態,可協助決策者明瞭未來二次金屬供應的來源。

基於巴塞爾公約,日本於2005年提出結合於中國大陸、印尼及南太平洋的區域中心,發展一個成熟的電子廢棄物環境無害管理方案,換言之,廢電機電子設備管理制度逐步於亞太各國落實,亦可說明廢電子電機設備的全面管理與回收,已是一個不可避免的世界趨勢。

日本經濟產業省更是自2008年起,依「戰略礦產資源政策」,認知「稀有金屬」為製造資訊科技製品的重要原料,但全球礦藏集中在少數國家,產出國近年又加強其出口限制。

為確保產業原料供應的穩定性,日本將執行回收再利用作為日本戰略礦產資源政策的四項指導原則之一,結合產官學的力量持續研議對策,強化稀有金屬精煉技術,並於2013年4月公布《小家電回收法》擴大回收電子廢棄物,促使地方政府將稀有金屬含量高者如手機納入回收體系中。

我國管理概況及產業需求 1.我國電子垃圾回收體系 國內廢棄物整體管理架構如圖二所示,其中民眾所產生之電子垃圾,依照公告與否,以及運作單位的差別,主要可以分為四個途徑,說明如下: ●應回收廢棄物:由環保署公告,與歐盟十大類一次公告不同,國內採逐項公告,目前與歐盟電子垃圾定義重複者,主要有三類及資訊設備、電子電器與照明光源等三大類13小類。

此部分之回收數據,由於有稽核認證之公正團體監督,也最為清楚。

舉例而言,相較於歐盟WEEE指令起初(2003年)分為十大類產品全面回收,臺灣早於1999年開始進行特定廢電子電器與資訊物品(四機一腦)回收,若對照歐盟分類方式計算回收處理成效,2012年達到每人每年回收處理量5.5公斤,已超越歐盟其所要求該年回收量4公斤/人/年的目標值。

●執行機關公告回收:由各縣市政府公告,並經由清潔隊回收,目前各執行機關公告且實際回收的電子垃圾,主要以小家電居多,如吹風機、手機等,視人力機具、貯存場所以及後端去處,各縣市清潔隊回收之電子垃圾可能有所不同。

●責任業者自主回收:由於部分電子垃圾,本身具備回收再利用之價值,或由於社會期待,使國內業者進行主動回收。

例如碳粉匣(透過販售業者逆向回收),與手機回收(手機製造、通訊、販賣業者提供誘因與回收點),都已行之有年。

●其他:上述以外的電子垃圾,可能透過民間回收商(古物商)回收或併同一般垃圾清運後處理。

依照環保署督察總隊委辦計畫的垃圾採樣分析,中大型電子垃圾不會直接進入焚化爐或垃圾車,即便小型電子垃圾,出現的頻率也不高。

因此,若由民眾回收的角度而言,電子垃圾的回收率(收集端)在相關單位的努力推動與民眾的合作之下,應該高於目前官方公告的數據。

以應回收廢棄物的電子與資訊產品為例,2012年經稽核認證統計之電子電器回收率為80.41%,資訊產品回收率為42.93%,上述回收率,係指由合格處理廠處理之數量計算之回收(處理端)率,因此一定低於民眾交付電子垃圾(回收端)的回收率。

由於價格的因素,民眾回收的物品,並不一定會回到合格的處理廠(合格處理廠環境設施成本高,在買入上述電子垃圾時,出價能力反而較差)。

如何讓電子垃圾,回到正規的處理廠妥善回收處理,也是一直以來相關單位的努力目標。

2.產業需求與再利用產業方向 臺灣天然資源匱乏,能源、金屬等多仰賴進口。

再者,透過中技社最新研究《臺灣資源循環產業發展策略》可知,近年我國重大投資都集中在電子零組件的半導體及印刷電路板、光電產業的平面顯示器及太陽能電池、基本金屬業的鋼鐵等中間產業。

而金屬資源為前述產業價值鏈的必需材料,對於整體工業發展具有關鍵性的影響,卻又多半依賴輸入。

潛藏產業受制於人的風險,該文以銅進出口資料說明:我國每年需進口45~60萬噸的陰極精煉銅及10~15萬噸的含銅廢料,同時每年出口500~3,500公噸的陰極精煉銅及15~20萬噸的含銅廢料,由於欠缺精煉銅的技術,必須持續出口含銅廢料並大量進口高價精煉銅。

因此建議國內應以永續物料管理的觀點,依據動脈產業需求,訂定再利用產業發展方向。

綜上可知,除了妥善處理,避免造成環境污染之外,電子垃圾的回收再利用,有另一層的意義,也就是稀有資源的掌握,特別是國內產業需求高,進口來源少者。

然而,電子垃圾再利用技術的提升,通常會有兩個問題,一個是規模成本(為了具有市場競爭力,需達一定處理規模,以降低單位再利用成本),因此衍生的原料來源(達到一定規模需足夠多的電子垃圾,國內產量不高)。

然而生產規模提高,通常又表示其對環境之影響將提高,又將導致污染防制與環境保護的問題,甚或引來追求經濟犧牲環境的疑慮。

因此如何在技術、資本、環境保護與民眾觀感各環節,透過跨部會整合,引入資金與技術,並由透明公開的方式進行監督,有效化解疑慮,將是相關單位在提高關鍵資源掌握程度的成敗關鍵。

結語 水能載舟也能覆舟,端看其運用;電子垃圾含有害物質,但同時又蘊含寶貴的資源物資,如果應用得當,將成為我國產業的城市礦山,補國內自然資源之不足;如果處理不當,混合廢五金汙染國內環境的負面經驗仍殷鑑不遠。

延伸閱讀 1.臺灣回收基金運作管理與成效,環保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2013年。

2.Huisman,J.,WEEErecast:from4kgto65%:thecomplianceconsequences,2010. 3.Wasteelectricalandelectronicequipment(WEEE)handbook,Chapter6:Eco-efficiencyevaluationofWEEEtake-backsystems,WoodheadPublishingLimited,2012. 張貼者: 科學月刊/科技報導 標籤: 201404-388期, 時事評析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較新的文章 較舊的文章 首頁 訂閱: 張貼留言(Atom) 網站啟事 科技報導電子版平台由ISSUU網站提供,瀏覽器的廣告阻擋功能可能會阻擋電子書內容。

若在本站看不到電子書畫面,請確認您的瀏覽器是否有開啟廣告阻擋功能。

於版權問題如有任何疑慮,請洽編輯部。

為尊重著作權,本網站內容請勿任意轉載,若需引用圖文請先與我們連繫。

站內搜尋 科報檔案櫃 科報檔案櫃 六月2019(1) 五月2019(13) 四月2019(15) 三月2019(15) 二月2019(20) 一月2019(17) 十二月2018(18) 十一月2018(19) 十月2018(21) 九月2018(18) 八月2018(13) 七月2018(30) 五月2018(15) 四月2018(15) 三月2018(20) 二月2018(24) 一月2018(17) 十二月2017(22) 十一月2017(15) 十月2017(1) 九月2017(1) 八月2017(1) 七月2017(1) 六月2017(1) 五月2017(19) 四月2017(32) 三月2017(1) 二月2017(1) 一月2017(4) 十二月2016(1) 十一月2016(3) 八月2016(3) 七月2016(14) 六月2016(25) 五月2016(53) 三月2016(2) 一月2016(1) 十二月2015(4) 十一月2015(22) 十月2015(21) 九月2015(15) 八月2015(12) 七月2015(4) 六月2015(21) 五月2015(27) 四月2015(18) 三月2015(10) 二月2015(20) 一月2015(22) 十二月2014(17) 十一月2014(3) 十月2014(92) 九月2014(4) 八月2014(4) 七月2014(5) 六月2014(7) 五月2014(4) 四月2014(10) 三月2014(8) 二月2014(2) 十二月2013(22) 十一月2013(16) 十月2013(17) 科技報導 201601-409期 201602-410期 201603-411期 201604-412期 201605-413期 201606-414期 201607-415期 201608-416期 201609-417期 201610-418期 201611-419期 201612-420期 201701-421期 201702-422期 201703-423期 201704-424期 201705-425期 201706-426期 201707-427期 201708-428期 201709-429期 201710-430期 201711-431期 201712-432期 201801-433期 201802-434期 201803-435期 201804-436期 201805-437期 201806-438期 201807-439期 201808-440期 201809-441期 201810-442期 201811-443期 201812-444期 201901-445期 201902-446期 201903-447期 201904-448期 201905-449期 專欄 目錄 科技產業 科技與人文 科學文摘 時事評析 張昭鼎逝世二十周年紀念研討會專輯 產官學研 焦點話題 新儒林外史系列 追蹤者 本站流量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