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159-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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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速標線,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前方路況特殊,車輛應減速慢行,視需要設於收費站漸變段起點附近或易超速、易肇事路段起點附近。

本標線為白色,厚度以不超過○. 跳至主要內容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交通部>公路目 第159條 (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內容,請詳閱完整條文檔案) 減速標線,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前方路況特殊,車輛應減速慢行,視需要設於收費站漸變段起點附近或易超速、易肇事路段起點附近。

本標線為白色,厚度以不超過○.六公分為原則,寬度為一○公分,間隔為二○公分,以六條為一組。

視需要每隔三○至五○公尺設一組,依遵行方向之路面寬度劃設。

本標線得配合設置路面顛簸標誌。

本標線設置圖例如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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