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拍賣-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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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拍賣(又稱強制售賣,或簡稱強拍),全名是《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英語:Land (Compulsory Sale for Redevelopment) Ordinance),是香港特區政府於1999年香港立法會通過的一項公共政策,目的為改善高齡樓宇收購重建效率。

根據《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任何人集齊同一地段 90% 或以上業權,並向土地審裁處信納基於現有樓宇的樓齡或其維修狀況,該地段理應重新發展,及多數份數擁有人已採取合理步驟以獲取該地段的所有不分割份數,才可獲土地審裁處發出強制售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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