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者剩餘 - 國立臺灣大學經濟學系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生產者剩餘=(經濟)利潤-泡湯成本。

因此在解釋經濟行為時,會有一個「短期虧損的均衡」,意思是說在短期中 ... 經濟系 生產者剩餘     生產者剩餘(producersurplus),生產者銷售一個東西,「實際售價」超過他「最低要求價款」的部分。

實際售價很簡單,就是市價,也就是他從消費者手上拿到的價款。

最低要求價款是什麼呢?原則上,那就是成本?也就是「機會成本」。

    機會成本是最低要求價款。

最低要求價款可以說就是:「非得要有、否則不生產」的價款。

我們說,這就是機會成本;亦即,機會成本就是「要我生產、最少得給我的代價」。

    過去在本欄曾介紹機會成本;我們連續花了三次,才把機會成本介紹完。

讀過的人可能只記得,機會成本很複雜!其實沒那麼複雜,什麼是機會成本呢?三句話:機會成本就是一般的成本,加上隱藏成本,扣掉收不回來的固定成本(也稱為泡湯成本)。

    我們舉個例子,來看看這樣的機會成本是不是「最低要求價款」。

假設你要辦個月刊的雜誌,所以租了個房子,然後召募人手、買電腦、刊廣告、邀稿、郵寄等等。

如果房子一租就是一年十二萬,不能退也不能轉租。

除了你自己的時間成本外,每一期要花五十萬成本。

那我們算機會成本,就是五十萬元加你的時間成本,再扣掉房租一萬元(以及其他所有的泡湯成本)。

    為什麼房租一萬元不算是「機會成本」呢?因為它已被綁死了,沒有其他機會了。

基於租賃條件(或其他條件,如時間太短找不到承租人等等),就算雜誌停刊了,房租還得照付,所以它與雜誌出版與否無干;既然無干,那就不能算做雜誌出刊的成本了。

    生產者剩餘與利潤有一點不同。

經濟學雖然體認到機會成本才是成本,在談到利潤時也明白區分「經濟利潤」與「會計利潤」(就是會計利潤減掉「隱藏成本」才是經濟利潤),但在計算經濟利潤時,通常沒有明文把泡湯成本從(機會)成本中扣掉,所以會有以下結果:     生產者剩餘=(經濟)利潤-泡湯成本。

因此在解釋經濟行為時,會有一個「短期虧損的均衡」,意思是說在短期中,有時企業雖然虧損了,但還是繼續經營(均衡狀態)。

所謂短期,是指有些成本不能隨產量變動的期間,就是有「固定成本」的期間,例如前述「房租合約期間」。

當考慮期間拉長到每項成本都可以變動時,這個期間就是所謂「長期」了。

有時我們會說「頭都洗了,不得不理髮」,頭都洗了,就產生了「固定成本」,反正理不理髮,都改變不了「已經洗頭」的狀態了,這就是進入「短期」的考慮。

換言之,在長期中,生產者剩餘就是(經濟)利潤了。

    By張清溪(台大經濟學系教授) 國立台灣大學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