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資違法買大同金管會重罰並限期出清持股- Yahoo奇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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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昨(13)日公布,查獲陸資以外資名義來台投資大同(2371)股票,金管會對違規投資的陸資重罰2,500萬元,限期六個月內出清持股5.87%,並停止股東權利;違規陸資持股將無法參與21日大同股東臨時會。

這是金管會第四度查獲陸資違規投資大同,也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將違規陸資罰鍰上限,從60萬元提高到2,500萬後,首度被開罰案件,金管會一口氣處最高罰鍰2,500萬元,希望藉此對頻頻違規投資大同的陸資,產生嚇阻作用。

金管會查獲,違規陸資以外資的名義,委託新加坡私人銀行找某外商保管行,來台投資大同股票;金管會表示,將對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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