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繳納應納稅額之半數?(0503)-強制執行-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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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捐稽徵法第39條第2項第1款規定,繳納應納稅額之半數,所稱「應納稅額」係指本稅而言,並不包括同法第38條第3項規定加計之利息。

是繳納應納稅額之半數,係指繳納本稅之半數。

(財政部80.1.19.台財稅第801240410號函) 更新日期:108-02-23 108-02-23108-02-23108-02-23108-02-23108-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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