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爭篇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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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爭篇 第七    孫子曰:凡用兵之法,將受命于君,合軍聚眾,交和而舍,莫難于軍爭。

軍爭之難者,以迂為直,以患為利。

故迂其途,而誘之以利,後人發,先人至,此知迂直之計者也。

故軍爭為利,軍爭為危。

舉軍而爭利,則不及;委軍而爭利,則輜重捐。

是故卷甲而趨,日夜不處,倍道兼行,百里而爭利,則擒三將軍,勁者先,疲者後,其法十一而至;五十里而爭利,則蹶上將軍,其法半至;三十里而爭利,則三分之二至。

是故軍無輜重則亡,無糧食則亡,無委積則亡。

故不知諸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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