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魯閣號出軌行政處分出爐台鐵副局長等12人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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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魯閣號出軌事故台鐵懲處名單,包含副局長朱來順記過1次、總工程司高明鋆申誡2次、工務處長陳仲俊記過2次、工務處副處長古正育記過1次、勞安室主任李 ...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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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05月26日13:56•發布於05月26日13:44 台鐵局就該報告擬訂行政懲處名單,包含副局長、總工程司、處長、段長等計12人。

(資料照,本報合成)〔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台鐵402次太魯閣號,今年4月2日於清水隧道北口,撞擊邊坡工程滑落吊卡車出軌釀49人死亡,交通部日前完成出軌事故行政責任報告,台鐵局就該報告擬訂行政懲處名單,包含副局長、總工程司、處長、段長等計12人;台鐵局表示,今日召開第8次考成委員會並核定、發布該懲處令。

太魯閣號出軌事故台鐵懲處名單,包含副局長朱來順記過1次、總工程司高明鋆申誡2次、工務處長陳仲俊記過2次、工務處副處長古正育記過1次、勞安室主任李永昌申誡1次、勞安室科長林永昌申誡1次、花蓮工務段段長戴金原記1大過、花蓮工務段副段長林峯正記過1次、花蓮工務段施工主任熊德育記過2次,花蓮工務段勞安主任、工務員(工程承辦人)、技術助理(勞安管理員)也分別記過1次、記過2次、申誡2次。

台鐵局表示,相關懲處是就施工業者、設計監造與專案管理廠商違反契約及作業規定,台鐵局相關人員涉有督導、管考不周予以究責;後續待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交通部鐵道局發布事故調查後,再依據內容檢討修正懲處情況。

另外,台鐵局也說明在太魯閣號出軌事故發生後,已做了七項改善措施。

第一,臨軌工程全面停工,待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及交通部鐵道局進行相關安全複檢合格後,方可辦理復工;第二,加強各工地安全管理,由台鐵局派專人保管工地大門鑰匙,管制人員進出,並於工地設置CCTV或電子圍籬,實施安全控管;第三,瞭望員及監工人員均配發行車調度無線電話,遇緊急狀況時,立即通知司機員停車,並通報調度員及鄰近車站。

第四,未派站員的招呼站工地,由台鐵局另雇保全人員或派員駐守,確保廠商進場施作合於規定;第五,加速建置「邊坡監視預警系統」,預定今年底完成10處、111年底完成15處;第六,今年6月底前全面盤點有異物侵入之虞路段,危害嚴重者優先設置永久性阻隔設施,無法建置阻隔設施者則建置異物入侵告警系統,預計於10月底前提出改善計畫;第七,全面檢討工程管理的督導稽核查證機制,並加強落實履約管理。

台鐵太魯閣號出軌事故行政處分今出爐,副局長在內12人遭懲處。

(資料照)台鐵太魯閣號出軌事故行政處分今出爐,副局長在內12人遭懲處。

(圖:台鐵局提供)點開加入自由電子報LINE官方帳號,新聞脈動隨時掌握! 查看原始文章 #台鐵局#太魯閣#工程#工地#花蓮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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