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 Wiki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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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英語:Bankruptcy),是一種宣告債務人無力償付債務及其後的一連鎖還款予債權人過程的法律程序。
在法律用語上,破產與倒產不同,前者專指將事業結束,將債務人的全部財產變賣並分配給所有債權人的清算程序;後者則廣義地包括清算程序以及將事業繼續經營下去的重建程序。
破產的英文名稱(Bankruptcy)演變自義大利文banca rotta。
banca rotta意為「崩壞的銀行」。
相傳此名稱可追溯到熱那亞共和國時代的傳統。
當時若有錢幣兌換店資不抵債,其櫃位就會被砸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