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法§142-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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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締結之雙務契約,未符合第一百三十七條之規定者。

相關大法官解釋 · 相關法條. ::: 最新 ... 跳至主要內容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程序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法務部>法律事務目 第142條 代替行政處分之行政契約,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無效︰一、與其內容相同之行政處分為無效者。

二、與其內容相同之行政處分,有得撤銷之違法原因,並為締約雙方所明知者。

三、締結之和解契約,未符合第一百三十六條之規定者。

四、締結之雙務契約,未符合第一百三十七條之規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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