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漢語書面語中,「的」「得」「地」三字可以通用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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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漢語書面語中,「的」「得」「地」三字可以通用了嗎? 12-29. 經常看見一些較為官方的文字表述中(如官方微博)混用三個字的情況,也有聽聞現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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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漢語書面語中,「的」「得」「地」三字可以通用了嗎?
12-29
經常看見一些較為官方的文字表述中(如官方微博)混用三個字的情況,也有聽聞現在的小學也不是那麼講究這三個字的用法了,是這樣嗎?
見到現時大量不區分的情況深感痛心。
見到有的人知道自己不區分還以此為榮更加深感痛心。
從小學開始老師就教我們嚴格區分,一直以來我都是這麼做的。
字典中也將每個字的適用範圍寫得很清楚了。
說「現在小學已經不區分」的人,可以提供一下正規的官方出處嗎?民間的傳說都是無憑無據的。
什麼叫「可以」?什麼叫「不可以」?!如果你是應試的學生,那麼當年的考試大綱為你界定「可以」。
如果你是編輯,如果你是要與出版社打交道的作者、譯者,那麼出版社和新聞出版總署的編校標準來為你界定「可以」。
……如果就是普通人日常的寫作,那麼實在沒什麼人樂意費心管你。
可以不可以由你自己決定。
的確有傳言說某些版本的中小學課本中指出不必再區分。
但你要搞清楚,教育界的建議和出版界以及官方的習慣是兩碼事。
目前正式出版物中明顯還是嚴格區分的。
現狀是,普通人大多不區分,只有少數人還在意。
這不是很明顯嗎?所以很簡單,如果你寫的東西沒人來約束,你樂意怎麼樣就怎麼樣。
這需要解釋嗎?區分這三個字通常不會讓不區分的人反感,但不區分往往會讓區分的人感覺不好。
我看這就是日常寫作唯需要一的考量了。
「官方微博」?!你開玩笑呢。
我還覺得國家領導人普通話不標準呢,所以考HSK的外國友人們是不是不用在乎發音了啊?!北大校長語文很差所以是不是我高考作文就滿分了啊?!有毛關係啊!你以為每個官方微博賬號都是由資深編輯維護的啊?!
現代漢語教材(黃廖本)明確指出,應當區分
這種問題總是可以分兩方面來說。
首先是規範性。
很多人對標點,對大小寫,對「的得地」的使用有一種類似潔癖的衝動,就像知乎上會有一部分人來修改標題,以確保在中文句子中混搭的英文縮寫前後留有空格,就像@keso對英文字母大小寫的在意。
我覺得這樣很好,無規矩不成方圓,從我個人的感受來說,我也不希望三個字通用。
為什麼呢?下面就來說說第二個方面。
凡事回歸到它的初心,文字本身的意義在於方便認讀理解。
從繁體字到簡體字,不得不承認對於方便認讀寫作還是有很大幫助的。
但是不是什麼事情都越簡化越好呢?我覺得判斷的一個標準就是發生的改變是否影響事物的初心。
三個字本身的用法不同,可以快速方便地一眼掃過,在掌握規則後有利於大腦在潛移默化中解析句子的結構,對於理解上非常有幫助。
和漢字該不該拉丁文化的爭論一樣,我覺得如果三個字通用反而是一種倒退。
十多年前的小學課堂上,語文老師就曾告訴我們這三個字要通用了,我很慶幸今天它們依然沒有通用,但也憂心越來越多的人不願意學習規則,而簡單地將這三個字通用了。
一個老段子:你家的地得拖了
謝謝邀請請參考如下回答:書面寫作時是否應該堅持區分「的」、「地」和「得」?72個答案,總有一個適合你。
之所以產生「的地得」可以通用的錯覺,我想是因為網路上太多文章,尤其是混跡在起點等網路文學網站的寫手們,有的整部小說下來全用「的」,而且這樣的風氣蔓延開來,真教那些不知道「的得地」用法的小學生以為可以通用或者只有「的」了。
對這個問題,我有一些個人獨特的體會。
在上小學的時候,的地得三個字的辨析,的確是重點,得字我覺得很容易區分,但「的」和「地」這兩個字,我一直無法區分它們,我完全無法理解為什麼修飾名詞和修飾動詞的形容詞(副詞)是有區別的,在我的語感中,修飾動詞的副詞,和修飾名詞的形容詞,它們都是一致的詞性,形容詞,用來形容某個東西或者動作,我完全無法理解一個動作和一個東西為什麼會有區別。
在我看來,一個動作,也同樣就是存在這個世界上的某種東西而已。
另外,就口語來說,家鄉方言中,「的」和「地」的發音是相同的,而「得」的發音則有明顯差異,因此,我也就越發不能理解為什麼我們一定要在書面區分口語中完全一致的概念(至少對我來說,是完全一致的)。
在經過短暫的混亂後,我知道了如何應付考試,就是名詞前面是「的」,動詞前面是「地」,很好,媽媽不用擔心我做錯題了,但是,我仍然無法理解這個毫無意義的語法。
這種混亂一直持續到後來的英語學習中,我同樣無法理解英語為什麼要區分形容詞和副詞,明明是相同的單詞,僅僅因為修飾對象不同就要選擇不同的拼寫,讓我完全陷入了混亂。
等我勉強接受了英語中的這種「混亂」的區分後,我總算回過頭來對「的」和「地」的區分有了一定程度的理解,至少現在,我知道他們的確是「不同」的了。
網上經常看到大家討論這三個字,但大多在討論所謂「正確」的用法,但很少有人看到從最樸素的個人的語感出發來討論他們的區別。
而且很多人的語法知識大多來源於英語學習,很喜歡套用英語的語法來討論,這也很容易陷入混亂。
這裡,我避開所有的語法用語,只從個人的角度來描述「我的中文」,在「我的中文」中,修飾名詞和動詞的形容詞是沒有區別的,所以,我贊成一律用「的」。
注意,我的意思是,在我的語感中,他們沒有區別,而不是說在打字的時候區分他們很費事所以沒有區分的必要之類的。
同時,對於用在形容詞前的「得」字,我認為他們是完全不同的,因此有區分的必要。
我想,大概很多人跟我的語感是一樣的,同時,也有很多人跟我有不同的語感,也許,有些人的日常語感就是嚴格區分三個字的,甚或,有些人的日常語感根本這三個字就是同一個。
最後,對於嚴格區分這三個字的人群來說,我覺得你們需要區分一下,這種嚴格的區分,是來源於小學的語法訓練,還是自發的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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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兩個鏈接書面寫作時應否堅持區分「的、地、得」?-圖騰子的回答http://www.pep.com.cn/xiaoyu/jiaoshi/study/jszy/zdtj/daodu/201012/t20101203_981380.htm
家人中有小學語文老師,不過是教高年級的,說早年低年級的練習冊中都是有專門的習題辨析「的」、「地」、「得」的用法,現在教學的時候也是要求要分,但考綱中並未明確要求。
我念小學的時候,老師對此要求非常嚴格,但初中的時候老師的確有提過可以不分。
而在下在當圖書編輯的時候,被明確要求所有「的」、「地」、「得」不分的地方,都必須改過來。
起碼正規出版物中,這三個字是不能不分的。
另外就個人觀察微博(即使是黃V和藍V用戶)其實經常有錯別字、語法錯誤出現,做不得准,不一定是維護微博的人語文不好、不夠重視,微博發出後無法修改編輯也是一個原因(知乎上的答案有輸入錯誤還可以及時修改)。
台灣小學教材里已不分
評論里要求舉例子,那我修改一下,加上幾個例子。
上小學的時候老師強調這點還是比較多的,那時候老師說的用法比較簡單也好記,就是:名詞前『的』動詞前『地』形容詞前『得』一直到現在都很受用。
舉個例子:比如名詞「蘋果」,根據前面說的規則,就會有「我的蘋果,好吃的蘋果」等等;再說動詞,「插秧、拍攝」,就有「農民伯伯正在辛苦地插秧,而我正聚精會神地拍攝」;最後形容詞,比如說形容詞「精彩」,就有「她舞跳得真精彩」。
PS:現在看到網上對於用法模糊不清,其實還是很不願意看到這種現象的。
果斷不贊成混用。
恰恰相反,微博遠非「書面表達」。
微博使用手冊沒寫過「請勿假定後綴"v"的ID有正常的使用漢語的能力」么。
。
。
為什麼要弄得那麼複雜,這三個字本來就是有區分的,有的人不區分只能說明寫了錯別字+小學沒學好。
隨波逐流也該有個限度,寫錯別字這種事情什麼時候開始不以為恥反以為榮了?
1984年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學語文室編印的《中學教學語法系統提要(試用)》(以下簡稱《提要》)提倡「的、地」合寫為「的」。
但是此後的教材「的」「地」混亂,於是後來又將「的」「地」分開。
但是「得」不能合併。
在南方有些方言里「的得地」口語里是三個不同的讀音來區分詞性的。
從書面語中的使用情況看,「的」與「地」、「得」的分工日趨明確,特別是在邏輯性很強的論述性、說明性語言中,如法律條款、學術論著、外文譯著、教科書等,更是將「的」與「地」、「得」分用。
至少目前並不能通用。
的、地、得各自承擔了不同的功能。
小學時老師就曾教我們如何區分,本科階段,現代漢語課堂上有了更細緻更專業的講解,雖然非中文類專業可能學不到,但對本專業學生來說,這三個de應該還是無法通用的。
但是,我們老師也曾說「的」和「地」目前也出現很多通用的情況,似乎也是被學界默認的。
另一方面,現實生活中不管是個人還是媒體都有大量錯用情況,無疑給規範化帶來很多困擾…但誰知道呢,大家都錯下去,過個幾十年幾百年,沒準就真通用了。
我任然執著地堅持區分筆下每一個「的」、「得」、「地」,這是某種執拗,
你可能會認為混用得多了就會有通用的趨勢,誰知道呢,但總有需要堅持的東西吧。
的用於形容詞接名詞。
地用於副詞接動詞。
得用於後接形容詞或副詞再接動詞。
在定語後面寫成「的」,在狀語後面寫成「地」,在補語前面寫成「得」~
語言是約定俗成的東西,是人與人之間用來交流的工具,語言的變化隨時代大流。
看樣子「的」是要代替「地」了……畢竟「的」代替「地」,對語言表達影響不大,而且現在好多人都不區分「的」和「地」。
不過沒辦法代替「得」吧。
當然不是!!!的→定語地→狀語得→補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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