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臺宗判教-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 Wiki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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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傳佛教的判教思想中,天臺宗的判教體系最具有影響力。

最早由智顗提出,分為五時教、化儀四教與化法四教三部份,合稱五時八教。

[1] 教判,即教相判釋,亦稱教相、判教、教攝、判教理論,即判別解釋佛陀一生言行教法的相狀差別之理論。

大乘佛教諸多教典傳至中國後,佛教僧眾就其具體教說的形式、方法、內容、意義等,進行分類而判別教說的體系,以明佛陀言行真意。

此傳統認為佛陀言行因緣和合因時而生、應對象根機、翻譯等問題而異,義理互有出入,於是教相判釋因此產生。

隋朝智者大師創建天台宗,貢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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