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前導計畫的勻支規定 - 全國高中優質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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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名稱:, 關於前導計畫的勻支規定. 問題內容:, 1、有關前導計畫業務費各用途別科目間之流用,如:講師費、租車費等等,是否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 ...     .平台首頁 問題類別: 經費結報 留言日期: 108/06/0514:06:04 主題名稱: 關於前導計畫的勻支規定 問題內容: 1、有關前導計畫業務費各用途別科目間之流用,如:講師費、租車費等等,是否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二十五點第 三款:「除第二款之規定外,其餘各一級(不含二級以下)用途別科目間之流用,其流入數額不得超過原預算數額百分之二十,流出數額 不得超過原預算數額百分之三十。

各機關應於六月底及年度終了後二星期內依規定填具經費流用情形表,併入六月及十二月份會計報告分 送主管機關、審計部、財政部及主計處。

」? 2、勻支後,各科目使用經費與總經費之比例是否有另外限制? 回覆日期: 108/06/0610:24:11(主計委員) 回覆內容: 1.「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二十五點第三款:「除第二款之規定外,其餘各一級(不含二級以下)用途別科目間之流用,其流入數額不 得超過原預算數額百分之二十,流出數額不得超過原預算數額百分之三十。

本項規定係規範一級用途別,二級用途別不適用。

惟仍請參看自中華民國一 百零八年一月一日生效之「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

2.前導計畫一級用途別含人事費、業務費,一級用途別流用請依據「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第五章計畫經費之變更: (一)涉及一級用途別(人事費、業務費及設備及投資)互相流用、指定經費項目變更、補(捐)助比率變更、補(捐)助或委辦金額之變更,應報本部同意後 辦理。

(二)行政管理費除經本部同意者外,不得流入。

(三)資本門經費不得流用至經常門。

(四)因依法令規定調增相關費用致不敷使用之人事費流入,免受第一款限制,得由執行單位循內部行政程序自行辦理。

(五)人事費未依學經歷(職級)或期程聘用人員致剩餘款不得流用。

(六)除前五款及原計畫已有規定者外,各項變更得循執行單位內部行政程序自行辦理。

(七)執行單位向本部申請經費變更時,應檢附「教育部補(捐)助委辦計畫經費調整對照表」(附件五)及「變更後經費申請表」(格式請參考附件一之 四、一之五及一之六)。

請審酌。

3.二級用途別勻支,請檢視原計畫內容執行情形,如未執行就辦理勻支,有待商榷。

如已依畫內容如量、如質執行完成,增列場次、人數等原二級用途 別不足支應,相互勻支可循內部行政程序辦理。

惟仍請貴校應遵行直屬主管機關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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