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護動物勿棄養養牠、愛牠,不要拋棄牠(農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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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確實無法繼續飼養或妥適安置時,請將其送至各地公立動物收容所,切勿任意遺棄或放任不管。

農委會表示,寵物又被稱為伴侶動物,乃因牠既忠心又可愛,往往可以適時撫慰 ... 網頁置頂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電腦模式 ::: 回首頁 | 網站導覽 | 雙語詞彙 | ENGLISH | 兒童版 | 行動模式 便民服務重大政策線上申辦關於農委會農業政策農業法令新聞與公報休閒與生活農業科技統計與出版品資料下載農委會計畫研提政府資訊公開主題網站臺灣農業故事館相關網站連結所屬機關網站 網站地圖 雙語詞彙 ENGLISH 兒童版 電腦模式 農業科技統計與出版品資料下載農委會計畫研提政府資訊公開主題網站臺灣農業故事館相關網站連結所屬機關網站 全站搜尋 版本 中文版 英文版 兒童版 關鍵字搜尋 查詢 ::: 便民服務重大政策線上申辦關於農委會農業政策農業法令新聞與公報休閒與生活農業科技統計與出版品資料下載農委會計畫研提政府資訊公開主題網站臺灣農業故事館相關網站連結所屬機關網站 :::現在位置:首頁>新聞與公報>農業新聞>愛護動物勿棄養養牠、愛牠,不要拋棄牠 新聞與公報     農業新聞 版本 中文版 英文版 兒童版 關鍵字搜尋 查 詢 標題內容 愛護動物勿棄養養牠、愛牠,不要拋棄牠 文號:5396 發布日期:97-11-28 發布機關:農委會(畜牧處)   針對近日媒體報導,邇來因景氣低迷,民眾把飼養的犬貓丟棄在寵物店或動物醫院之情況增加,更甚者直接棄養於公共場所或野外,農委會特別呼籲全民尊重生命,養牠,就應愛牠、不要拋棄牠,否則棄養寵物,不但成為流浪動物增加的無形推手,亦造成公共安全、環境衛生等問題,且觸犯了動物保護法。

若確實無法繼續飼養或妥適安置時,請將其送至各地公立動物收容所,切勿任意遺棄或放任不管。

  農委會表示,寵物又被稱為伴侶動物,乃因牠既忠心又可愛,往往可以適時撫慰飼主的心情,因此,民眾應秉持愛護動物及尊重生命的態度予以照顧,不可因一時的興趣,沒有經過深思熟慮就飼養寵物。

一旦飼養了寵物,你就是牠的全世界,就應愛牠一輩子,絕不可以將其任意棄置不顧。

  農委會指出,棄養動物不但會造成社會公共安全問題,影響生活環境衛生,而且是違反動物保護法之行為。

依動物保護法規定,飼主對所管領動物應提供適當食物、飲水及充足的活動空間,並提供妥善的照顧。

若飼主棄養動物,依該法規定可處15,000元至75,000元罰鍰,若棄養致動物重傷或死亡,或5年內再次棄養動物2次以上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農委會再次呼籲社會大眾,飼養寵物是一種對生命的責任與承諾,如無法繼續飼養寵物時,一定要予以妥善安置,如無法安置,請務必聯絡直轄市或各縣市政府,將其送至寄養場所或動物收容處所。

各縣市公立動物收容所連絡方式,民眾可直接於本會動物保護資訊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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