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勞動部- 「5月1日勞動節」為法定休假日,雇主應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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爰本(105)年「5月1日勞動節」如適逢勞工之例假或休息日,雇主必須讓勞工於其他工作日補休。

補休日性質為國定假日,雇主如徵得勞工同意於該補休日出勤,工資 ... 勞動部表示,「5月1日勞動節」係《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其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應放假之日(即俗稱之國定假日),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

本(105)年「5月1日勞動節」為星期日,如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休。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之1規定,《勞動基準法》第37條所定休假,遇勞工之例假或因法定正常工作時間修正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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