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人每期應收工程款未依限開立發票,小心受罰| 萬集會計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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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國稅局表示,依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定,包作業應於工程合約所載每期應收價款時開立統一發票,縱使工程款未收訖,仍不影響其應依法開立統一發票之作為義務。
該局說明,轄內甲公司承攬政府公共工程,其中工程尾款,未依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定之時限,開立統一發票交付政府機構及報繳營業稅,經國稅局查獲,除補徵營業稅額外,並按所漏稅額裁處罰鍰。
甲公司不服,主張系爭工程尾款因遭法院扣押,致其無從請求給付,且經結算結果,扣除違約賠償費用後,尚有不足,故其得請領之工程尾款為零,自無開立發票之義務等由,循序提起行政救濟,經高等行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