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記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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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查「區分所有建物之地下層或屋頂突出物等,如非屬共用性質,並已由戶政機關編列門牌或核發其所在地址證明者,得單獨編列建號,予以測量。」、「已登記之建物申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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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法規針對實坪並沒有定義,有人認為是實際登記面積,有人認為是實際 ... 最上面的樓層以屋頂突出物申請,面積的1/8或25平方公尺,屋突可蓋2層樓(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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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土地登記規則第80 - 法源法律網
區分所有建物之地下層或屋頂突出物等,其非屬共用部分,並已由戶政機關編列門牌或核發其所在地址證明者,得視同一般區分所有建物,申請單獨編列建號,辦理建物所有權第 ...
- 5土地登記規則§79-全國法規資料庫
三、區分所有建物之地下層或屋頂突出物,依主管建築機關備查之圖說標示為專有部分且未編釘門牌者,申請登記時,應檢具戶政機關核發之所在地址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