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區分所有建物之共同使用部份,地下層、屋頂突出物等登記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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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關於區分所有建物之共同使用部分,地下層、屋頂突出物等登記事宜,前經本部以63.10.29.台內地字第600329號及67.06.06.同字第750916號函規定在案,茲參酌社會人士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回營建署首頁 ::: 首頁|網站導覽|署長信箱|English|常見問答|RSS訂閱|RSS聯播 站內檢索 熱門關鍵字: 國家公園、 前瞻基礎建設、 住宅補助... 進階檢索 ::: 最新消息 關於營建署 署長簡介 認識營建署 組織職掌與願景 各單位職掌 人員編制 識別標誌 營建署家族 營建業務 所屬機關 最新消息 即時新聞 業務新訊 公開閱覽 法規公告 解釋函彙編 徵才公告 活動新訊 審議委員會 內政部區委會 內政部都委會 內政部都市更新公開評選申訴審議會 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 建築技術審議委員會 建築師懲戒覆審委員會 內政部都市設計審查小組 內政部重要濕地審議小組 內政部海岸管理審議會 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 內政部住宅審議會 營建建設基金管理會 政府資訊公開 主動公開資訊 說明會 所屬機關資訊公開 政府出版品 消費合作社暨雜誌社 個人資料保護 開放資料服務 國家賠償事件收結情形 主管公資達20%企業 內部控制聲明書 便民服務 單一窗口 線上申辦 申辦表單 下載專區 人民陳情 檔案申請閱覽 推動公文電子交換 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 政風園地 身心障礙諮詢 本署聯絡資訊 影音中心 國土計畫 都市更新 住宅管理 國家公園 工程建設 新市鎮建設 兒童版 其他 主題報導 專題報導 期刊推薦 建築物公共安全 建築師開業管理 統計資料庫網際網路報送系統(僅供各縣市政府填報單位使用) 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管理資訊系統 國土空間及利用審議資訊專區 更多營建資訊系統 營建法令查詢 雙語詞彙對照表 常用專業用語 110年度(檢核表) 110年度(檢核表)... 第1005次會議紀錄 第454次會議紀錄 檢送111年1月25... 更多下載 最新消息NEWS ::: 首頁/最新消息/解釋函彙編 解釋函彙編 為區分所有建物之共同使用部份,地下層、屋頂突出物等登記事宜,函請查照。

建築管理組 最後更新日期:2018-10-08 內政部函68.02.17.台內地字第000357號 說明:關於區分所有建物之共同使用部分,地下層、屋頂突出物等登記事宜,前經本部以63.10.29.台內地字第600329號及67.06.06.同字第750916號函規定在案,茲參酌社會人士反映意見,並由本部會商司法行政部及省市建設、工務暨地政單位獲致決議,就前開部函知以合併修正規定如次: 一、區分所有建物之共同使用部分,以合併測繪於各區分所有建物為原則;避免另編建號單獨登記。

二、區分所有建物之共同使用部分,如不能依前項合併測繪於各區分所有者,得另編建號單獨辦理登記,並依左列規定辦理: (一)同一建物所屬各種共同使用部分,應視各區分所有權人實際使用情形分別合併另編一建號,單獨登記。

(二)共同使用部分,應為各區分所有權人所共有,但部分區分所有權人不需使用該共同使用部分者,得予除外。

(三)各區分所有建物所有權人已取得使用基地之權利者,共同使用部分,免再計算其享有使用基地之權利。

(四)共同使用部分之所有權,於各相關區分所有建物所有權移轉時,隨同移轉於同一人。

(五)為避免權利關係趨於複雜,導致當事人間權利糾紛並鑑於登記作業之實際困難區分所有建物共同使用部分,不得分割。

(六)共同使用部分之所有權,應與各相關區分所有建物同時辦理登記。

(七)共同使用部分,以共有方式為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時,應於登記用紙備考欄註明下列事項,以資對照。

(1)於該號建物登記簿標示部備考欄內註明:「本建物係某某建號(逐一列明)之共同使用部分,其所有權須隨同各該建號、建物移轉」字樣。

(2)於各相關區分所有建物登記簿標示部備考欄內註明:「共同使用部分見某號建物,其所有權須隨同本號建物移轉」字樣。

三、區分所有建物之地下層及屋頂突出物等,如依建造執照或使用執照記載非屬共同使用性質,且已編列門牌或該區分所有人於該棟建物內已有獨立門牌者,得申請單獨編列建號,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並依左列規定辦理: (一)建造執照或使用執照未列明所有權人者,除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另有協議外,推定為該建物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共有。

(二)該地下層及屋頂突出物除為該建物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共有或另有其使用權利之證明文件者外,其所有權人須經協議享有使用基地之權利。

四、申辦區分所有建物共同使用部分,地下層及屋頂突出物之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案件,登記機關經審核無誤依法辦理公告時,並應揭示於該建物之顯著處所。

發布日期:1979-02-17   返回 置頂 ::: 交通位置|投票區|相關網站|雙語詞彙對照表|本署服務資訊|隱私權保護政策|資訊安全政策|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關於營建署署長簡介認識營建署組織職掌與願景各單位職掌人員編制識別標誌服務資訊營建署家族營建業務所屬機關最新消息即時新聞業務新訊公開閱覽法規公告解釋函彙編徵才公告活動新訊審議委員會內政部區委會內政部都委會內政部都市更新審議會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建築技術審議委員會建築師懲戒覆審委員會內政部都市設計審查小組內政部重要濕地審議小組內政部海岸管理審議會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內政部住宅審議會政府資訊公開主動公開資訊說明會所屬機關資訊公開政府出版品消費合作社暨雜誌社個人資料保護開放資料服務國家賠償事件收結情形主管公資達20%企業內部控制聲明書便民服務單一窗口線上申辦申辦表單下載專區人民陳情檔案申請閱覽推動公文電子交換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政風園地身心障礙諮詢影音中心國土計畫都市更新住宅管理國家公園工程建設新市鎮建設兒童版其他主題報導專題報導期刊推薦 今日瀏覽人數:  總瀏覽人數:  最後更新日期:  中華民國內政部營建署版權所有©copyright2021建議最佳瀏覽環境:Chrome17、FireFox3.0、IE8.0以上版本螢幕解析度:1024*768【地址】105404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電話總機】(02)8771-2345【各業務單位聯絡電話】【交通位置】 關閉FB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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