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請問勞工正常工作時間的規定為何? - 臺北市勞動檢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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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勞動基準法第30條之1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加油站業、銀行業、保全業、醫療保健服務業、餐飲業、理髮及美容業、觀光旅館業等等行業),雇主經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search 請輸入關鍵字 搜尋 進階搜尋 分享 分享至Facebook[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Plurk[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twitter[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line[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email[另開新視窗] 公告資訊 最新消息 新聞稿 活動訊息 停、復工公開資訊查詢 全民監督職安地圖 臺北市營造工地自主管理認證標章專區及聯盟定期會議相關資料 展演用臨時性建築物專區 特殊有害作業檢查專區 危險性作業專區 營造業專區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 一般行業自主管理專區 丁類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專區 退休人員專區 推動中小企業工作環境輔導改善計畫專區 口罩發放數據公開 兩公約人權教育訓練專區 利益衝突迴避專區 機關介紹 歷史沿革 組織架構 業務職掌 首長介紹 大事紀 聯絡資訊 策略地圖(PDF檔案下載) 業務資訊 處務會議紀錄 業務服務 常見問答 勞動檢查政策 監督檢查計畫 施政計畫 施政報告 法規資訊 統計資料 文宣品及出版品 職災實錄 預決算目錄 會計月報 辦理政策宣導預算執行情形 分層負責明細表(PDF) 雙語詞彙 線上服務 線上查詢/申辦 申辦項目/下載表格 勞工健康保護管理報備資訊網 聯絡資訊 相關連結 民意交流 單一陳情 影音專區 宣導短片 申請案件 政府資訊公開專區 上方連結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單一陳情 常見問答 雙語詞彙 勞動局 臺北市政府 臺北通 下方連結 聯絡我們 本站使用正體字 隱私權與資訊安全政策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 上方連結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單一陳情 常見問答 雙語詞彙 勞動局 臺北市政府 臺北通 分享 分享至Facebook[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Plurk[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twitter[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line[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email[另開新視窗] 字級 小 中 大 臺北市勞動檢查處::: 公告資訊 最新消息 新聞稿 活動訊息 停、復工公開資訊查詢 全民監督職安地圖 臺北市營造工地自主管理認證標章專區及聯盟定期會議相關資料 展演用臨時性建築物專區 特殊有害作業檢查專區 危險性作業專區 營造業專區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 一般行業自主管理專區 丁類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專區 退休人員專區 推動中小企業工作環境輔導改善計畫專區 口罩發放數據公開 兩公約人權教育訓練專區 利益衝突迴避專區 機關介紹 歷史沿革 組織架構 業務職掌 首長介紹 大事紀 聯絡資訊 策略地圖(PDF檔案下載) 業務資訊 處務會議紀錄 業務服務 常見問答 勞動檢查政策 監督檢查計畫 施政計畫 施政報告 法規資訊 統計資料 文宣品及出版品 職災實錄 預決算目錄 會計月報 辦理政策宣導預算執行情形 分層負責明細表(PDF) 雙語詞彙 線上服務 線上查詢/申辦 申辦項目/下載表格 勞工健康保護管理報備資訊網 聯絡資訊 相關連結 民意交流 單一陳情 影音專區 宣導短片 申請案件 政府資訊公開專區 search 請輸入關鍵字 搜尋 進階搜尋 首頁 業務資訊 常見問答 常見問答 網頁功能 列印內容[另開新視窗] 注音 :::請問勞工正常工作時間的規定為何? 依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1項之規定,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依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2項及第4項之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中央主管機關指定適用勞動基準法所有行業),前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其二週內二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

其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

但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依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3項及第4項之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製造業、營造業、遊覽車客運業、電信業、批發及零售業等行業),第1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八週內之正常工作時數加以分配。

但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依勞動基準法第30條之1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加油站業、銀行業、保全業、醫療保健服務業、餐飲業、理髮及美容業、觀光旅館業等等行業),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其工作時間得依下列原則變更: 一、四週內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不受前條第二項至第四項規定之限制。

二、當日正常工時達十小時者,其延長之工作時間不得超過二小時。

三、二週內至少有二日之休息,作為例假,不受第三十六條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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